陈宝存:二手房惜售是不是也要查处?
北京二手房价每月涨价1000元,六月份竟然每周上涨1000元,有人说责任在于开发企业屡创天价地,老百姓的心理预期上升,二手房主惜售,这是很有道理的,但是这样的局面是否也要进行查处打击?
一手房也是市场行为,那么同样的市场行为,为什么不考虑价格市场调节的本性,而对开发企业进行限制,对二手房主却不能限制,双重的标准有何道理?
实际我们所谓查处捂盘惜售的行为是在推卸责任。很多人认为现在的楼市回暖是因为信贷资金投向房地产,4万亿资金有一半转入房地产市场,这样的分析有何道理?投向房地产是如何投向的,载体是什么?投向的是消费环节还是投资环节,语焉不详。由此造成的糊涂认识甚至影响了银监会的决策。我们都在指责4万亿主要投向国企的不合理,那么我们也知道四万亿实际投在了基本建设领域,投在了房地产相关的70多个实体经济的行业。但是我们也知道了,4万亿没有投到中小制造业的工厂主,更没有到达刚性需求的买家手里,那么如何得出4万亿是消费回暖的根本原因的结论?实在是牵强附会。
市场供求决定价格这是基本常识。关键在于我们对供求的认识产生错位。加大供应在宏观调控的六年中一直无法达到目的,有多重因素决定着供应的实现,急是急不来的。特别是推行土地招拍挂制度,对土地的垄断和信息的公开,公平性解决的还不错,但是土地收储成本却增长的很快。而同时随着开发的深化,周边圈占农地已经被市区拆迁改造所取代,垄断的土地供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不适应这个转变过程,也就无法理解房价增长的幅度为何突然高涨如斯。
那么对于土地的追捧也就不奇怪了,特别是京深沪穗杭这样的城市,土地稀缺程度之高更是别的城市不可比拟的,土地价格也就很难被限制,限制土地价格是没有道理的,那会传导到土地收储环节,过低的收储价格自然是对土地使用权人的剥夺,当然限制也会是徒劳的。
解决供应问题也确实是眼前的难题,当然目前仅仅限于一线城市的大部分市场。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未来几年这样的局面会传到二线城市。解决这个问题是艰难的,认清这一点,对于房企未来的路径选择是很重要的。
靠简单查处很难达到目的,原因是对于真正制约的因素没有解决办法,那么宏观调控依赖的信贷杠杆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对捂盘惜售,我们必须正视。这是市场供需的直接反应。这只是供应方销售节奏的把握,更多的时候供应方还是急于变现的。捂盘惜售不是主流形态。那么大张旗鼓的查处之是很没道理的。
而对付查处的方式很多很多,所以查处捂盘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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