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房地产消费和信贷支持,妖魔化房地产的终结
《国务院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措施》解读
陈宝存/
文
12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研究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争取用3年时间,解决近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并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中央继续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将本地区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二)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三)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促进商品住房销售。支持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提供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城市房地产税。
会议要求,各地区要在执行中央统一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采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要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调控措施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国家补助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资金使用和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
无疑这是房地产企业和消费者的福音,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回暖意义重大。
第一:关键之点在于二套房贷政策的进一步重申,鼓励而不是限制投资是观念的重大转变,错误的对市场的认识结束了,保障房建设与商品房市场得以分开,坚持商品房的市场化发展方向,也就是妖魔化房地产的终结。
第二:减负力度加大,对于投资者的鼓励倾向明显,除了5年改为2年转让营业税的免征,创造性的提出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也就是按投资收益净额征收,这个政策对于投资者的鼓励更为明显。
第三:对开发企业的信贷支持一年来首次明确,对实力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加大,对于在建项目的资金链紧张的局面会是极大缓和。
第四:提请取消城市房地产税。
第五:鼓励地方政府的救市努力,结合当地实际可以采取进一步措施支持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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