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购建的最佳方式
陈宝存/
文
国家大力购建保障住房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但是保障住房建造成本的越来越高涨也是事实。在这样的状况下,保障住房如果只凭新建,一来二三线城市资金受限,二来新建势必远离城市中心,而城市低收入人群边缘化,也会造成很多社会问题,诸如子女教育问题、就业问题、边缘化的交通问题,而且管理起来也相当不便利。
再有,城市中心也需要低收入人群的存在,很多行业的从业者主力是低收入人群为主,缺了他们,城市也就不能成为城市。
首先:收购二手房可避免低收入人群边缘化
那么如何解决廉租住房供应问题,只凭新建,很多资源也是浪费,而且集中居住本身就存在产生贫民窟的问题。廉租住房要的是功能完善,总居住面积要小,能满足这样的条件的,当然是老旧二手住宅,也就是90年代之前福利分房时代的产品。大多数属于多层建筑,出房率极高,使用成本较低,甚至没有统一的物业管理,居住成本极低。
随着改善性需求人群逐渐迁移,腾空出来的老式结构住宅,已经使用10—20年的,可以采用政府收购或者租用,统一视为廉租房,由廉租住房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国家间接补贴给廉租住房管理部门。
好处是:第一,
活跃二手房市场;第二, 一次性投入资金少;第三, 分散居住在主城区,便于管理。
更新改造这些房屋,可以随着城市改造的来临,老旧二手房的改造逐渐提上日程,在更新改造拆迁中,国家和地方财政可以随着拆迁实物补偿,扩大廉租住房的面积。免于国家的集中最大投入。
再有,廉租住房的投入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扩大,居住者的资格审查也要成为重点,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改善,也会随着经济的活跃全面提高、升级。
其次:廉租住房部分配建在商品房小区,也不失为中西部地区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应该说各地情况不同,财政收入水平全国各级城市和东中西部发展的极端不平衡,决定了廉租住房的投入各地不可以一刀切。单一的政策很难在不同水平的地区统一实行,要给各地最大的自主权。
政策的制定不是仅考虑一二线城市,对于二三四线城市以及中小城镇,随着城市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都会面临这个问题。各地在积极探索不同财政状况下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问题的途径。在财力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新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府没有投入的资金保证,保障房配建于商品房小区有其现实意义。
以对商品房建设用地的高价,对富裕阶层的重税来平均分配的目的,在土地财政下是唯一的解决之途。
再次:收购小产权房为廉租住房
小产权房一直是热议的重点,由于界定不清,已立项的尚未建设的小产权房、村民住宅、建设新农村的住宅项目,统一收购,土地证和产权证不予颁发,只作为廉租住房,用于低收入人群的居住,在适当的情况下,由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产权。有条件的可以上市。
总的来说,注重套数,而不是面积和产权,这是解决廉租房问题的几个途径。依靠政府的巨大投入用于新建,实际在耕地保护局面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延续的。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