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限贷是房企发展的福音
(2008-08-29 05: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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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房地产行业福音集约用地 |
此外,该政策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贷款管理。对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商业性房地产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对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的城镇居民,不得发放住房贷款。《通知》强调,节约集约用地项目优先予以金融支持。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建设用地闲置2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禁止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以此类项目建设用地作为抵押物的各类贷款。
看过很多关于此《通知》的分析文章,认为是央行、银监会保银行,放弃房地产企业的表现,对于房地产行业地影响是很大的。对唱衰房地产的人士来说,此一政策的出台是拍手称快的。
可能还是源于对行业的不了解,至少我没有看到新的东西,首先对于禁止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款的贷款,这是银行的一直以来的要求,此次不过是重申而已。
小产权房的限贷是正常的,一直以来也是不支持的。但是表明的是一个态度,影响的只是那些非正常的开发项目和不能叫做开发商的企业。这是银行力求公平公正的表现,值得赞赏。
对于闲置两年以上的开发项目的审慎贷款,并无不当,加快开发速度也是保证市场供应最大化的要求。
在我的意识里,此次通知只是重申,而非新的限贷政策。这也是我们对政策的执行程度不佳的一贯表现。五年来宏观调控的很多政策实际都是强化重申,而非新的规范政策。
无疑存在着非正常发展的开发企业,“空手套白狼”模式的结束还是得益于03年的121房贷新政策和04年8.31大限的要求。
《通知》力保的是规范的开放项目,这绝不是表明银行对房地产行业的信心缺失。对于正规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实在是福音。
我们上下机构对政策的理解一直是存在偏差的,也表明依靠简单行政命令,在地方的变通能力面前,政策的执行程度的低下。而且很多政策实际是非市场化的方式,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更难得到认真执行。
比如限贷政策,对于房地产行业的五年来的限贷,是很简单的不考虑经济因素。所以效果一直不佳,银行的房贷压力与高层的要求不能契合,执行程度也必然下降。
对于房地产行业的认识,中央银行的认识是存在很多偏差的。不承担任何风险的中国银行业在市场化大潮中只依靠简单思维,势必无法适应新的形势,所以很难融入国际大循环,入世的承诺也一直再推迟兑现。
银行系统的霸道是出了名的,也加上执行能力的不具备,对于风险行业,只是简单的停止支持,没有其他对策,抗风险能力极低。就如同娇生惯养的孩子,温室中的花朵一样,经不起风雨。
民间融资,国外热钱未必都不如你央行的感觉,这也是房地产行业资金来源多样化的现实,国有商业银行的限贷,开发企业先经历风雨,我看一直是好事。融资能力不只是活动银行的能力,这是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