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张贴文书 是否正当
(2008-11-30 11:38:19)
标签:
房产物业纠纷法院法律合同律师 |
分类: 房产物业纠纷防范篇 |
案情叙述
某小区的业主张某在小区公告栏、小区出入口张贴致物业公司公开信多份。指出,物业公司乱收费,内部管理混乱,曾出现物业公司人员偷盗业主财产的行为,并号召广大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并要求物业公司撤场等等。物业公司认为业主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对自己商业信誉、名誉的侵犯,要求业主张某停止侵害行为,并公开道歉。
判决结果
杨晓刚律师提示
前一篇:噪声扰民 物业公司应否赔偿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