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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一邦:广州重拳处理小产权房值得推广

(2009-09-04 10: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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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仕一邦:广州重拳处理小产权房值得推广

  

针对广州市个别区域又重现推销“小产权房”现象,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制订和发布规定,下狠招阻止“小产权房”买卖,如违规买卖“小产权房”被查实,购房款将被没收。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下发的《关于不要购买“小产权房”的公告》指出:“小产权房”销售所得款属于非法所得,“小产权房”买卖一经查实,购买者买“小产权房”的房款会作为非法所得款项被没收,希望市民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去购买。

 

而就在9月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 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对取得土地后满2年未动工的建设项目用地,应依照闲置土地的处置政策依法处置,促进尽快利用。

 

通知强调,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

 

通知要求,对在建在售的以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农民新居建设和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等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品住宅,必须采取强力措施,坚决叫停管住并予以严肃查处。

  

事实上政府对房屋小产权的政策一直是比较明确的。2007年六月18日,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发布《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明确表示“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2007年1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2008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强调,要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严禁以各种名义擅自扩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并明确指出,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2008年7月15日,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同时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

 

2008年8月,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出通知,再次重申各商业银行不得向“小产权”房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的规定。

 

那么为什么国家再三严令禁止小产权房却屡禁不止呢?我们认为目前我国不够完善的土地制度是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源,而几年以来持续走高甚至爆长的房价促进了价格低廉的小产权房市场的繁荣。从有利的一方面来看小产权房的出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住宅房供不应求的局面,抑制了房价的上涨,解决了民生中的住房问题,打破了政府对建设用地的垄断控制。而不利的一方面简单的说就是小产权房不受法律的保护。

  

正式商品房的用地指标是国有土地,规划上是住宅用地,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按照正式商品房来卖,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的土地分为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也就是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而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禁止转让的,即使是村民的宅基地也只允许在本村范围内转让。既然土地和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那么转让地上物——房屋就更不合法了。

 

小产权房得不到现有法律体系的支持是一个基本的事实。而小产权房与商品房巨大的价格落差,造就了其广阔的市场需求,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现有的住房供应体系不能全面满足民众住房需求的情况下,小产权房的出现,应该说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但是合理的未必就是合法的。就好象目前的黑出租问题,我们不能因为黑出租价格低被市民青睐或者说解决了一些就业问题就不去查处,毕竟黑出租影响了合法运营合法纳税的出租车的利益并且滋生了很多问题。

 

仕一邦www.shiyibang.com认为,当然在治理小产权房的同时我们必须要解决房价不理性过快上涨的情况,增加土地供应,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供给,让老百姓买的起房。而广州市重拳处理小产权问题也给了全国其他城市小产权房的治理一个借鉴:那就是如果想彻底根治小产权房就要下猛药,从根本上去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使小产权房的购房者丢掉幻想,只有这样才能震慑小产权房的开发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以上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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