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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70后、80后的人应该都看过《知音》。
未必是期期阅读,但是闲着无事了,上路边书报摊儿随便买上一本,随便看看,就当打发无聊的时间了。
在大量时尚刊物的包围中,坚持27年风格不改的《知音》似乎显得很落伍,但正是这本看起来不那么入流的杂志,却掀起一阵“知音体”风潮,衍生出媒体公信力的社会讨论。而更重要的是,由这本定价4.5元的杂志做主导的知音传媒集团将进军股市,成为中国期刊第一股。
跟《知音》欲上市“扩充地盘”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社会上对《知音》以及“知音体”的争论一直不断,毕淑敏直接就说这是一本缺乏道德底线的杂志。
争议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是《知音》登载的文章,一般都很俗,至少不像《读者》那么高雅。《“可怜的凶徒”身边躁动,京城董事长倒下一家人》、《“供养”的爱情鸡飞蛋打,男友3根断指在哭泣》……看看2012年第13期《知音》登载的几篇文章题目,你就会明白这是一本什么风格的杂志。
第二个是《知音》热衷于刊登名人的一些情感、隐私故事。为了追求轰动效应,《知音》还会以高稿酬来诱导作者写作一些捕风捉影的名人故事。毕淑敏之所以说这是一本缺乏道德底线的杂志,就是因为2009年在没有采访毕淑敏本人,没有经过毕淑敏同意的情况下,《知音》刊发了一篇名叫《毕淑敏母子环游世界114天:眺望更高远的人生》的文章。
这样一本杂志要上市,我们是一棒子打死,还是宽容一些?
《知音》它不是新闻杂志,严格来说它应该属于和《故事会》一种类别的杂志。对这种杂志,我们没办法拿对待《人民日报》的标准来要求它,也不能让它办成第二本《读者》那样高雅、小资的杂志。它所面对的阅读市场,也主要是“二三线城市、城乡结合部、农村”读者群,剥夺或者压制了《知音》的发行,其实就是变相压缩了这几块市场的读者阅读权。
不违法国家的法律,《知音》它走的就是这样的阅读市场定位,也适应了一定层次、一定范围的阅读需求。在这急剧变革的时代,在各种传媒尤其是网络的强烈冲击之下,一本杂志能坚持27年不倒并不断发展壮大,已经很不容易。我们回想一下,与《知音》同时代的杂志,如今还有多少?其中,靠自身力量坚持的,还剩几家?美国的《时代》、《花花公子》可以坚持上百年,并成为影响世界的重要媒体,自有它的生存道理。
不喜欢《知音》的,看一眼丢过就再也不看。喜欢看的,既然法律允许,我们也不能就说不允许人家看,不允许这本杂志发展壮大或上市。
理性地看待,不求全责备,交给市场,交给法律,对《知音》,我们不妨多一点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