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盛宴”是场非法的权力游戏
(2012-05-04 15: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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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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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不买、买多少、买什么样的理财产品,本应该是一种市场行为。
然而在山东南部的一些地方政府,正热衷于依靠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职工购买一种年息高达10%的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用于当地建设。(《南方周末》 5月4日)
说是“自愿买”,实质上却是“必须买”。比如说在山东梁山县就规定:梁山县直属单位干部每人2万——3万元,一般人员1万元;县人民医院医生每人3万;各乡镇所有干部每人1万-2万;梁山所有校领导1万——2万,教师每人1万,“如果个人任务没有完成,至少三年不能晋级,不能‘评模选优’。” 对于一些有条件的职工还好一点,对于一些家庭经济比较紧张的职工,这就成了一种天外飞来的额外负担。
一方面是县里财政紧张,另一方面经济又需要快速爬坡,这样实质上就是“政府担保”的快速融资方式,显然是比较符合地方政府的“胃口”。但这的的确确又是非法的,因为依据我国担保法,除非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机关为保证人,地方政府向认购人承诺的财政担保,并不受法律保护。
再一个,这样大范围地去购买一种理财产品,而且年息高达10%,虽然有政府担保,但是一旦某个环节出问题,不能及时还款,这也很容易出现种种的社会问题。事实上,就算是梁山县在这样“融资”的时候,对于对于如何确保每年10%的高回报和3年后按期还本,梁山县委也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换句话说,对如何还息和还本,当地政府基本上还处于一种走一步看一步的状态。
当本该属于市场行为的“理财产品”,一旦被某种公权力护着、罩着,这种“理财产品”就成了一种权力的个人游戏。在这种游戏之下,公众即使得到类似于10%年息这样的回报和利益,也是以一路没有保护措施的悬崖边上狂奔作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