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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甘肃青年刘金星报考了福建省委办公厅一科员职位,在笔试、面试环节中分别取得第一名。正当辞掉工作的刘金星满怀欣喜准备入职时,却被电话告知因性格原因不予录用。(10月18日《京华时报》)
“性格不合”,这理由在婚姻破裂时比较常用,不曾想公务员招录居然也有此说。在婚姻中,“性格不合”也往往是个比较含糊的说法,谁都知道这背后有着更为复杂的种种纠葛。但婚姻乃公民之间的私事,到底如何“性格不合”,外人也不必去深入探究。但招录公务员,此乃公事,岂能公权部门单方说了算?公务员需要何等性格,该头名考生又不合在哪?
一个人的性格对工作固然会有一定的影响,但这也要视岗位情况、视性格是否真的存在严重缺陷来判定。我们不知道一个“技术中心科员”的岗位,什么样的性格会无法胜任?当地有关部门一直以“具体岗位涉密”为由,拒绝公开不予录取原因,问题在于,这种种限制因素如果确有必要,至少应在招考之前声明在先,而不是事后以这“莫须有”的名义来“断后”。
近年来,公务员招录环节“新闻”不断。印象中,被以“体检不合格”、“性格不合适”等奇怪理由拒录的,大多出自平民之家;而“破格”录用的,往往有官宦背景。两相对比,自然就催生腐败猫腻的猜疑。要化解这种猜疑,唯有信息的公开透明,而不是“绝不存在舞弊”之类的赌咒发誓。
福建省委办公厅声称“绝无舞弊”的同时,还说“为了公平起见,这个岗位一直空缺”。这就更让人奇怪,既然岗位缺人,既然刘金星“性格不合适”,为什么不“补录”呢?只要“拒录”是公正合理的,对刘金星也就不存在什么“不公平”因素,补录在情理之中,现在“空着岗位”,怎么就体现“公平”了?还是因为该岗位本就可有可无,或者等风头过去再“暗渡陈仓”?
公务员考试今年已经拉开帷幕,汹涌的公考大军再度引人侧目。如果没有了公平公正,何以稳定“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