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获诺奖的“文化干部”耐人寻味
(2012-10-22 21: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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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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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诺贝尔文学奖18位终身评委之一的汉学家马悦然,近日在上海透露,他经常收到一些中国作家的来信,内容不外乎是请我翻译成瑞文和英文,推荐评选诺奖之类的。“有位山东的文化干部半年之前给我寄了很多画、古书,还说他本人很阔,奖金我可以留下,名誉归他,我都退回去了。后来发现,他开始给瑞典学院诺贝尔奖小组主席写信了。”
除了莫言之外,又一位山东的文化人被诺贝尔奖评委“提名”了。现在这位“山东文化干部”,成了网民追问的对象,很多人甚至呼吁马悦然先生公开其姓名,以捍卫诺贝尔奖的公信。表达想获诺奖诉求的同时,送画、古书,提前“预支”奖金,这的确是有行贿的嫌疑。而鉴于其“干部”的身份,其“很阔”的身家是怎么来的,其送的画和古书是什么来路,也颇让人好奇。
不过,诺奖毕竟非公权机构,评委是否公开这些潜在的“行贿者”,外人也难以强求。如真要较真,有关部门倒是应该以此为举报线索,甚至可向马悦然先生求助,找到这位“山东文化干部”,回应民众质疑。
在未知其身份之前,也不妨将之当做一个典型剖析。“文化干部”这个称谓,本身就很耐人寻味。如果说这“干部”是为文化人服务的,在中文作品在国外翻译状况很不理想的现实面前,作为“文化干部”给诺奖评委写推荐信,如果要求多翻多关注本国文化人的作品,才符合其身份,但他“跨洋行贿”,谋求的却是自己获诺奖夺名誉。获诺奖都只顾自己冲锋在前的“文化干部”,不知道其对文化的助益在哪里?这个给诺奖评委行贿的“文化干部”是谁,固然值得追问,但像这样“很阔”,甚至有资本跨洋行贿为自己谋利益的“文化干部”还有多少?
莫言获奖,是他个人的作品获得国际的承认,但中国文学要真正“和国际接轨”,恐怕离不开制度等各方面的“接轨”。写信、送书画这样让诺奖评委反感的举动,绝对不是个别人的素质使然,而是萌芽于现有的制度和行事规则。一些“文化干部”在国内习惯了这样的做法,并且很可能有所收益,他们才会想到去“发扬光大”。就此而言,诺奖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文化干部”们的丑陋——想获奖,先洗心革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