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新邮政法的“专营”是“七伤拳”

(2009-09-11 09:18:16)
标签:

七伤拳

邮政法

中国邮政

新邮

快递

杂谈

分类: 所谓时事

中国新《邮政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首次明确了民营快递企业的法律地位,不过,新《邮政法》中对邮政专营范围的规定,如果就按照“同城快递五十克以下、异地快递一百克以下由邮政专营”,并且监管严格,可能令拥有全国八成业务量的民营快递企业失去大量业务。(9月10日《中国新闻网》)

 

尽管“专营”二字刺人眼目,但是做此选择相信有关部门也有一定苦衷。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幅员辽阔,在一些偏僻地带,民众的邮政服务指望利字当头的民营快递公司是不可能的。而这些耗时、耗力的服务确实也耗费了中国邮政不菲的成本,这些也在客观上可能造成“邮政普遍服务整体亏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国家财政补贴不足,退而提出“专营”进行政策补贴,纯粹从中国邮政的角度来说倒是情有可原。

 

但在市场经济日益繁荣,社会一体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社会语境下,任何政策法规的出台,都必须综合考虑各方因素,考虑整体社会成本。就新邮政法提出的“专营”而言,整体来说很可能弊大于利。首先,信件业务占快递企业业务总量的四至六成,如果新《邮政法》的专营规定能够严格执行,那不仅民营快递企业将遭受巨大的损失,消费者也要付出更高代价;其次,专营规定纸上写起来容易,现实执行却很困难。民营快递公司既不可能主动也不可能有精力一一带秤上门接单,这个50克、100克的规定如何准确落实?要确保落实就得加强监管,这种监管得耗费多少人力成本、物力成本?再次,对中国邮政自身来说,有了这个专营也未必是天大的好事,他的服务一直以来都饱受诟病,内力不增强,单子接的越多或许亏空会越多。

 

金庸的《倚天屠龙记》中提及一种武林绝学——七伤拳,该拳虽然内含七股不同的劲力,声势煊赫,威力无比;但这七伤拳倘由内力未臻化境的人来练,对自己也有极大伤害。中国新《邮政法》的专营规定给人的感觉正像这“七伤拳”,真的出拳打出来,民营快递公司、消费者等等多方将深受内伤;而中国邮政自身内力未臻化境,使用这“七伤拳”,只怕自己也难逃一伤!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