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9】西周国、东周国秘史(连载一:西周国开国缘起)
(2014-01-10 12: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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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国、东周国秘史(一)
张远山
《社会科学论坛》2013年第11、12期连载
[内容摘要]本文梳理近百条西周国、东周国史料,抉发《史记》失记、《战国策》失序的二周秘史。阐明最后三代周王寄居东周国六十年,末代周王寄居西周国五十二年,因而二周先后成为战国中后期的天下中枢。兼明西周威公、西周武公、东周昭文君、宁越、杜赫、颜率、周最、史舍、韩庆、宫他、游腾、齐明、马犯等二周君臣的重要历史作用,魏国人张仪、楚国人景翠、东周国人苏秦等战国重要人物与二周的密切关系。
[关键词]西周国一百八十四年(前439-前256);东周国一百十年(前366-前249);秦昭王灭西周国、东周朝;秦庄襄王灭东周国。
弁言 二周国策非二周朝策
西周朝、东周朝是先后相继的朝代,西周国、东周国则是战国中晚期先后开国、一度并存、先后被秦伐灭的东周朝封国。
由于秦灭六国之前,先灭西周国、东周国,秦灭六国之后,又焚六国官方史书和民间百家著作,因此司马迁之时,西周国史、东周国史均已亡佚百余年,所以《史记》没有西周国、东周国之专史,《周本纪》、六国《世家》虽涉少量细节,然而错误极多。因而两千年来鲜有人知,战国中晚期的百余年,东周朝业已分裂为西周、东周二公国。
近现代少数学者,虽曾根据残存史料,抉发西周国史、东周国史,但是由于西周朝、西周国均简称“西周”,东周朝、东周国均简称“东周”,四者又皆简称“周”,因此残存史料极难辨析。学者们又都搜罗不广不全,辨析不严不密,抉发极不完备,错误仍然极多。所以至今未有西周国、东周国之信史,学界至今仍对西周国、东周国缺少常识,国人至今仍对西周国、东周国普遍不知。
刘向编纂的《战国策》,最前两卷是《东周策》、《西周策》。仅看卷名,容易使人误解为记载东周朝、西周朝之策;深究内容,才会明白是记载东周国、西周国之策。其实《战国策》专记战国列强之策,不可能记载西周朝之策,仅因卷名皆略“国”字,才会有此误解。不过即使明白《东周策》、《西周策》乃记东周国、西周国之策,仍然疑难重重。一是刘向不明西周国、东周国之开国先后,因而颠倒卷序,把《东周策》误列于前,《西周策》误列于后。二是刘向不明西周国、东周国之人物国别,因而归类多误,《东周策》多条应编入《西周策》,《西周策》多条应编入《东周策》。三是刘向不明策文的精确系年,因而排序错乱,前后颠倒。所以《西周策》、《东周策》虽是二周的最大资料库,却长期不受战国史专家重视,《战国策》专家也多予错误系年、错误解释。
拙著《庄子传》业已编年概述了西周国、东周国之历史纲要,限于体例,无法详引史料,易被读者视为“小说家言”。因此特撰本文,发掘散见于先秦古籍的近百条二周史料。按照时间先后,予以编号辨析,梳理《史记》失记、《战国策》失序的西周国、东周国秘史。
为使史事脉络清晰,本文所引史料,均已经我校勘订正:单独的[],表示脱文;连续的()[]订正讹文,()为讹字,[]为正字。单独的(),则是我的补释。校勘依据不入正文,欲深究者请看注释。
一 西周国开国缘起
按照开国时间,《战国策》第一卷应为《西周策》,第二卷应为《东周策》,刘向不明二周开国时间,因而颠倒卷序。本节先述西周国开国之缘起,以及东周国开国之前的七十三年西周国史。
周幽王十一年(前771),定都镐京的西周朝被犬戎伐灭。次年(前770)周幽王太子周平王被秦襄公护送东迁,迁都至洛邑,居于西周朝初年周公所建之“王城”(原为西周朝之陪都)。秦襄公因功受封,职责是守护西周朝先王之庐墓,所以后来东周朝诸王一直寄望秦国扶持周室。东周朝之新封诸侯秦国,遂于西周朝故地开国。秦国最后之都咸阳,距镐京不远,均在今陕西西安附近。
此后二百余年(前770-前477),东周朝先经平、桓、庄、釐(僖)、惠、襄、顷、匡、定、简、灵、景、敬十三王,春秋结束。前十二王,均居“王城”。唯有最后的周敬王,为避长达五年(520-516)的王子朝争位之乱,于周敬王四年(516)东迁二十里,居于“成周”。“王城”从此改名“河南城”,简称“河南”。[1]
转入战国,东周朝又经周元王、周贞定王的三十五年(前476-前441),出现了与本文相关的重大事变。
1、《史记·周本记》:
[贞]定王二十八年(前441——引者注,下同),[贞]定王崩。长子去疾立,是为哀王。哀王立三月,弟叔袭杀哀王而自立,是为思王。思王立五月,少弟嵬攻杀思王而自立,是为考王。此三王,皆[贞]定王之子。(按:“定”前均漏“贞”。)[2]
——周贞定王(前468-前441在位)死后,留下四个儿子。老大姬去疾继位,即周哀王。三个月后,老二姬叔弑兄篡位,即周思王。五个月后,老三姬嵬又弑兄篡位,即周考王(前440-前426在位)。
三兄篡弑,老四姬揭无法置身事外,虽非主角,却是配角。
2、《史记·周本记》:
考王(元年,前440)封其弟(姬揭)于河南,是为桓公,以续周公之官职。桓公卒,子威公代立。威公卒,子惠公代立,乃封其少子于巩以奉王,号东周惠公。
——周考王弑兄篡位之后,或因老四曾经助己弑兄篡位,或因担心老四也有弑兄篡位之心,更可能两种原因兼有,于是赏功加防范,即位以后册封老四于“河南”,即东周朝最初十二王所居之“王城”。东周朝之西周国,就此开国。老四姬揭,成了西周国开国之君——西周桓公。
《周本记》涉及西周国、东周国开国的这一记载,粗疏含混,语焉不详,因为西周国史、东周国史早已亡佚。《集解》、《索隐》、《正义》虽有补充,仍然模糊。
西周国第一代君,即西周桓公姬揭[3]。史阙其文,无事可叙。仅知受封于河南王城,在位二十五年(前439-前415)。其可言者,仅为元年。
易君纪年,翌年改元是常例,当年改元是特例。前君死年,是后君继位年,称为“立年”;不论此年所余几月,后君必须为父君服丧直至年底,称为“期年”。翌年年初,后君祭天祀祖,正式即位,始计“元年”。如果把“立年”(史书“父某死,子某立”)误解为“元年”,就会误差一年。封君纪年之常例、特例,与此略同。
周考王于父君死年(前441)继位(实为弑兄篡位),服丧直至年底;翌年年初即位,始计元年(前440)。西周桓公于周考王元年(前440)受封,翌年年初即位,始计元年(前439)。均循常例。
西周国第二代君,即西周威公姬竃[4],袭封河南王城。史料共计十二条,先言生前五条(3-7)。
3、《吕览·先识》:
晋太史屠黍见晋之乱也,见晋(幽)公之骄而无德义也,以其图法归周(前414)。
(西)周威公见而问焉,曰:“天下之国孰先亡?”
对曰:“晋先亡。”
(西周)威公问其故。
对曰:“臣比在晋也,不敢直言,示晋(幽)公以天妖,日月星辰之行多以不当。(晋幽公)曰:‘是何能为?’又示以人事多不义,百姓皆郁怨。(晋幽公)曰:‘是何能伤?’又示以邻国不服,贤良不举。(晋幽公)曰:‘是何能害?’如是,是不知所以亡也,故臣曰晋先亡也。”
居三年(前411),晋果亡。
(西周)威公又见屠黍而问焉,曰:“孰次之?”
对曰:“(白狄)中山次之。”
(西周)威公问其故。
对曰:“天生民而令有别,有别,人之义也,所异于禽兽麋鹿也,君臣上下之所以立也。中山之俗,以昼为夜,以夜继日,男女切倚,固无休息,康乐,歌谣好悲,其主弗知恶,此亡国之风也。臣故曰中山次之。”
居三年(前408),中山果亡。
(西周)威公又见屠黍而问焉,曰:“孰次之?”
屠黍不对。
(西周)威公固问焉。
对曰:“君次之。”
(西周)威公乃惧,求国之长者,得义莳、田邑而礼之,得史驎、赵骈以为谏臣,去苛令三十九物,以告屠黍。
对曰:“其尚终君之身乎!”曰:“臣闻之,国之兴也,天遗之贤人与极言之士;国之亡也,天遗之乱人与善谀之士。”
(西周)威公薨,肂九月不得葬,(东)周(朝)乃分为二。(《说苑·权谋》略同。)
——西周国这一重要史料,旧因列国纪年淆乱,史家多不采信。其实全合我所厘正的晋国、魏国、西周国、白狄中山纪年。
第一,西周威公元年、晋幽公十五年(前414),屠黍离晋,出奔西周国,预言晋国将亡。三年后(前411),晋幽公半夜出宫,淫于妇人,被其秦国夫人嬴氏弑杀,在位十八年(前428-前411)。晋卿魏斯(即魏文侯,时已僭称侯,但未封侯)平定晋乱,另立傀儡之君晋烈公[5],当年改元[6]。八年后(前403),即晋烈公九年,周威烈王(周考王子)册封三晋为诸侯[7]。此后晋烈公(前411-前389在位)、晋桓公(前388-前369在位)、晋悼公(前368-前349在位)、晋静公(前348-前347在位)四世,虽延晋祀五十余年,晋已名存实亡。所以屠黍把晋幽公被弑之年,视为晋国亡年。
第二,西周威公四年、魏文侯十三年、白狄中山武公四年(前411),屠黍预言白狄中山将亡。三年后(前408),即魏文侯十六年、白狄中山武公七年,魏文侯始伐白狄中山,第三年(前406)伐灭。所以屠黍把魏文侯始伐白狄中山之年,视为白狄中山亡年。
第三,西周威公七年(前408),屠黍预言西周国将有亡国之忧。西周威公闻言纳贤,消除了亡国隐患。
4、《吕览·贵应》:
宁越,(赵国)中牟之鄙人也。苦耕稼之劳,谓其友曰:“何为而可以免此苦也?”
其友曰:“莫如学!学三十岁,则可以达矣。”
宁越曰:“请以十五岁!人将休,吾将不敢休;人将卧,吾将不敢卧。”
十五岁而(西)周威公师之。矢之速也,而不过二里,止也;步之迟也,而百舍,不止也。今以宁越之材,而久不止;其为诸侯师,岂不宜哉!(《说苑·建本》略同。)
——事在周威烈王十八年、西周威公七年(前408)闻言纳贤之后,确年难定。
西周威公所师之赵人宁越,远比所用之本国四贤(义莳、田邑、史驎、赵骈)更为著名。因为四贤本是“国之长者”,出身于尊贵的君子阶层,而宁越出身于卑贱的小人阶层,苦学成材始为诸侯之师。因此宁越是世卿世禄制度于春秋、战国之交崩溃以后,布衣卿相的最初典范,张仪、苏秦的前辈先驱。所以战国中期到秦汉之际,天下布衣游士盛称宁越,贾谊《过秦论》把他列为战国四大谋士之首:“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属为之谋。”秦火汉黜以后,西周国史亡佚,《史记》不记宁越之事,《战国策》不载宁越之名,致其失去依傍,淡出后人视线[8]。明代《三字经》以后,“头悬梁,锥刺股”的苏秦,取代“不敢休,不敢卧”的宁越,成为苦学成材、布衣卿相的典范。
5、《说苑·尊贤》:
(西)周威公问于宁子曰:“取士有道乎?”
对曰:“有。穷者达之,亡者存之,废者起之,四方之士则四面而至矣。穷者不达,亡者不存,废者不起,四方之士则四面而叛矣。夫城固不能自守,兵利不能自保,得士而失之,必有其间。夫士存则君尊,士亡则君卑。”
(西)周威公曰:“士壹至如此乎?”
对曰:“君不闻夫?楚平王有士曰楚傒胥丘,负客,王将杀之,出亡之晋;晋人用之,是为城濮之战。又有士曰苗贲皇,王将杀之,出亡走晋;晋人用之,是为鄢陵之战。又有士曰上解于,王将杀之,出亡走晋;晋人用之,是为两堂之战。又有士曰伍子胥,王杀其父兄,出亡走吴;阖闾用之,于是兴师而袭郢。故楚之大,得罪于梁(魏)、郑(韩)、宋、卫之君,犹未遽至于此也。此四得罪于其士,三暴其民骨,一亡其国。由是观之,士存则国存,士亡则国亡。伍子胥怒而亡之,申包胥怒而存之,士胡可无贵乎?”
——事在西周威公拜宁越为师之后,确年难定。韩哀侯二年(前375,即西周威公四十年),韩灭郑,迁都至郑。魏惠王九年(前361,即西周惠公六年),魏迁都大梁。后事已在西周威公死后,因此文中称韩为“郑”、称魏为“梁”,必非宁越原话,仅是记录者遵循当时惯例,不能作为系年依据。
西周威公向宁越请教取士之道。宁越所言“士贵”,实为“游士之贵”,乃是战国初期布衣游士取代宗室卿相之际的典型话语。宁越以赵人游仕西周国,因而倡言重用“四方之士”。
春秋时期的宗室士人倡言用贤,多为劝诫母邦君主不用本国宗室之奸佞,重用本国宗室之贤士。春秋、战国之交,宗法废而游士起,分封废而郡县起。因此战国时期的布衣游士倡言用贤,多为劝诫异邦君主不用本国宗室、士人,重用异国游士、贤士。
战国中期以后的六国布衣游士倡言用贤,类似于赵人宁越,意在自售,以便出将入相。战国中期以后的六国诸侯聘用客卿,类似于西周威公,意在自强,以便富国强兵。
战国中期的稷下学宫,供养天下游士上千。战国后期的四大公子,各养天下游士三千。其时天下列强之盛衰,系于是否养士重士,常常一士兴邦,一士丧邦,一如宁越所言:春秋时代“士存则君尊,士亡则君卑”,战国时代“士存则国存,士亡则国亡”。秦相吕不韦是四公子之后的最大养士者,秦始皇诛之而秦朝速亡。淮南王刘安是吕不韦之后的最后养士者,汉武帝诛之而养士终绝。此后两千年,天下均为编户齐民,士气衰颓至今。
6、《庄子·达生》:
田开之见(西)周威公。
(西周)威公曰:“吾闻祝肾学生,吾子与祝肾游,亦何闻焉?”
田开之曰:“开之操拔篲以侍门庭,亦何闻于夫子?”
(西周)威公曰:“田子无让,寡人愿闻之。”
开之曰:“闻之夫子曰:‘善养生者,若牧羊然,视其后者而鞭之。’”
(西周)威公曰:“何谓也?”
田开之曰:“鲁有单豹者,岩居而谷饮,不与民共利,行年七十,而犹有婴儿之色,不幸遇饿虎,杀而食之。有张毅者,见高门悬薄无不趋也,行年四十,而有内热之病以死。豹养其内,而虎食其外。毅养其外,而病攻其内。此二子者,皆不鞭其后者也。”
——事在西周威公纳贤之后,确年难定。《庄子》虽多寓言,往往事有所本,田开之或许就是西周威公所用本国四贤之一田邑。名邑,字开之,以字释名。
西周威公向宁越请教用贤之道,属于《庄子·天下》所言“外王”范畴;向田开之请教养生之道,属于《庄子·天下》所言“内圣”范畴。内外兼修,终成一代贤君。
7、《战国策·东周策》二八:
严氏为贼,而阳坚与焉。道(西)周,(西)周君留之十四日,载以乘车驷马而遣之。
韩(懿侯)使人让(西)周,(西)周君患之。
客谓(西)周君曰:“正语之曰:‘寡人知严氏之为贼,而阳坚与之,故留之十四日,以待命也。小国不足以容贼,君之使又不至,是以遣之也。’”
——事在韩哀侯三年[9],即周烈王二年、西周威公四十一年(前374)。刘向不知七年后(前367)才有东周国,误编于《东周策》,应编入《西周策》。《韩世家》把聂政同时刺杀韩相韩傀、韩哀侯,误分为二事:先误书“韩烈侯三年,聂政杀韩相侠累”,导致旧或误系此策于周安王五年、韩烈侯三年(前397);又误书“韩哀侯六年,韩严弑其君哀侯”,导致旧或误系此策于周烈王五年、韩哀侯六年(前371)。
韩国大夫严遂,与韩相韩傀(韩哀侯叔父)为敌,避祸居卫。今年严遂率领刺客聂政、阳坚,离卫往韩,准备行刺韩傀[10],途经西周国。西周威公不知其图谋(策言知之当误),仅知其为韩国重臣,故而热情款待十四天,再用马车恭送出境。
聂政前往韩都新郑行刺,阳坚随行,严遂未往。聂政闯入东孟宫,剑取韩傀,韩傀急抱韩哀侯求救,因而君、相皆死。聂政不愿连累其姐,自毁面目而死。阳坚可能被擒,不愿供出严遂,谎称主谋是西周威公。韩懿侯于是向西周威公问罪。西周威公辩解,自己不知严遂之谋,款待贵国重臣,意在礼敬贵国。韩懿侯始知主谋是严遂,仍然不知自毁面目的主要刺客是谁。
聂政之姐不愿其弟舍身捐躯却湮灭英名,前往新郑认尸,明言刺客乃是其弟聂政,然后自杀。刺客身份始明。[11]
西周威公在聂政刺杀韩国君、相,被韩懿侯疑为主谋后七年(前367)死去,而后才有东周国。
[1]《左传》鲁昭公二十六年(前516,周敬王四年):“冬,十月,天王(周敬王)入于成周。”《史记正义》:“《括地志》云:‘故王城一名河南城,本郏鄏,周公新筑,在洛州河南县北九里苑内东北隅。’自平王以下十二王,皆都此城。至敬王,乃迁都成周。……《帝王世纪》云:‘考哲王封弟揭于河南,续周公之官,是为西周桓公。’”《世本·居篇》:“敬王东居成周,遂徙都。西周桓公揭,居河南。”
[2]《周本纪》有两个周定王,即前“定王”姬瑜(前468-前441在位),后“定王”姬介(前606-前586在位)。后“定王”当作“贞定王”,误漏“贞”字。
[3]西周桓公名揭,见于《世本·居篇》:“西周桓公揭,居河南。”
[4]西周威公名竃,见于晋人崔譔《庄子·达生注》。
[5]《晋世家》:“(晋幽公)十八年(前411),幽公淫妇人,夜窃出邑中。盗杀幽公,魏文侯以兵诛晋乱,立幽公子止,是为烈公。”“盗杀幽公”有误,当从《晋世家索隐》引《竹书纪年》:“夫人秦嬴,贼公于高寝之上。”
[6]魏文侯已于屠黍出奔之前九年,即晋幽公六年(前423)僭称侯,专擅晋政;九年后“诛晋乱”。《六国表》:“魏诛(晋)幽公,立其弟止(晋烈公)。”谓晋幽公被魏文侯弑杀,不合《晋世家》“盗杀幽公”、《竹书纪年》“夫人秦嬴贼公于高寝之上”。魏文侯所诛,当为晋幽公之秦国夫人嬴氏。
[7]《周本纪》:“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命韩、魏、赵为诸侯。”《晋世家》:“晋烈公十九年(当作九年,前403),周威烈王赐赵﹑韩﹑魏皆命为诸侯。”《晋世家》晋出公、晋哀公年皆误,合计少十年,因而晋烈公元年误前十年。
[8]《世说新语·政事》:“王安期作东海郡,吏录一犯夜人来。王问:‘何处来?’云:‘从师家受书还,不觉日晚。’王曰:‘鞭挞宁越以立威名,恐非致理(按:原作“致治”,唐避高宗李治讳而改。)之本。’使吏送令归家。”李白《上安州李长史书》:“幸容宁越之辜,深荷王公之德。”
[9]《韩世家》“韩列侯三年(前397),聂政杀韩相侠累”、“哀侯六年(当作哀侯三年,前374),韩严弑其君哀侯,而子懿侯立”,误将同时一事,分为异时二事。史家多因《韩世家》之误,误系此事于前397(列侯三年)、前371(哀侯六年)。韩哀侯在位三年(韩懿侯当年改元而实计韩哀侯在位二年),《韩世家》作六年而误多四年。韩懿侯在位十二年不误,韩昭侯在位三十年则减至二十六年而误少四年。此后韩年均正。
[10]《韩策三》六:“东孟之会,聂政、阳坚刺相兼君。”“相”即韩傀,“君”即韩哀侯。《韩世家索隐》引《竹书纪年》:“韩山坚贼其君哀侯,而立韩若山。”韩山坚即阳坚(《竹书纪年》即时而记,不知聂政之名),韩若山即韩懿侯。
[11]事详《韩策二》二二:“韩傀相韩,严遂重于君,二人甚相害也。严遂政议直指,举韩傀之过。韩傀以之叱之于朝。严遂拔剑趋之,以救解。于是严遂惧诛,亡去游,求人可以报韩傀者。至齐,齐人或言:‘轵深井里聂政,勇敢士也,避仇隐于屠者之间。’严遂阴交于聂政,以意厚之。聂政问曰:‘子欲安用我乎?’严遂曰:‘吾得为役之日浅,事今薄,奚敢有请?’于是严遂乃具酒,觞聂政母前。仲子(严遂字)奉黄金百镒,前为聂政母寿。聂政惊,愈怪其厚,固谢严仲子。仲子固进,而聂政谢曰:‘臣有老母,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可旦夕得甘脆以养亲。亲供养备,义不敢当仲子之赐。’严仲子辟人,因为聂政语曰:‘臣有雠,而行游诸侯众矣,然至齐,闻足下义甚高。故进百金者,特以为夫人粗粝之费,以交足下之欢,岂敢有求邪?’聂政曰:‘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者,徒幸而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严仲子固让,聂政竟不肯受。然仲子卒备宾主之礼而去。久之,聂政母死,既葬,除服。聂政曰:‘嗟乎!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而严仲子乃诸侯之卿相也,不远千里,枉车骑而交臣,臣之所以待之至浅鲜矣,未有大功可以称者,而严仲子举百金为亲寿,我虽不受,然是深知政也。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而政独安可嘿然而止乎?且前日要政,政徒以老母。老母今以天年终,政将为知己者用。’遂西至濮阳,见严仲子曰:‘前所以不许仲子者,徒以亲在。今亲不幸已死,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严仲子具告曰:‘臣之仇,韩相傀。傀又韩君之季父也,宗族盛,兵卫设,臣使人刺之,终莫能就。今足下幸而不弃,请益具车骑壮士以为羽翼。’政曰:‘韩与卫,中间不远,今杀人之相,相又国君之亲,此其势不可以多人,多人不能无生得失,生得失则语泄,语泄则韩举国而与仲子为雠也,岂不殆哉!’遂谢车骑人徒,辞独行,仗剑至韩。韩适有东孟之会,韩王及相皆在焉,持兵戟而卫者甚众。聂政直入,上阶刺韩傀。韩傀走而抱哀侯,聂政刺之,兼中哀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抉眼,自屠出肠,遂以死。韩取聂政尸于市,县购之千金,久之莫知谁子。政姊闻之,曰:‘弟至贤,不可爱妾之躯,灭吾弟之名,非弟意也。’乃之韩,视之曰:‘勇哉!气矜之隆,是其轶贲、育而高成荆矣。今死而无名,父母既殁矣,兄弟无有,此为我故也。夫爱身,不扬弟之名,吾不忍也。’乃抱尸而哭之曰:‘此吾弟,轵深井里聂政也。’亦自杀于尸下。晋、楚、齐、卫闻之曰:‘非独政之能,乃其姊者亦列女也。’聂政之所以名施于后世者,其姊不避菹醢之诛,以扬其名也。”(参看《韩非子·说林上》、《刺客列传》。)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