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42】白狄中山、魏属中山秘史(连载之三:晋文公结盟白狄中山)
(2013-08-02 09: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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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狄中山、魏属中山秘史
——兼驳《史记》“中山复国”谬说
上篇 白狄中山秘史
三 重耳继位,结盟白狄中山
重耳继位为晋文公,晋与白狄中山进入蜜月期。
史料27,《说苑·政理》:
晋文公时,翟人有献封狐、文豹之皮者,文公喟然叹曰:“封狐、文豹何罪哉?以其皮为罪也。”
——白狄中山之君善待重耳十二年,为了重耳不惜与两位晋君(晋献公、晋惠公)反目动兵,如今重耳终于返晋继位,喜于种因得果,立刻遣使进献狐、豹之皮以贺。
晋文公深知,狄君所献狐皮,隐喻其生母、白狄中山人狐季姬。因而以狐自喻,感叹自己当年无罪,仅因贤名大著而被迫出奔,一如狐、豹无罪,仅因皮毛美丽而被人捕杀。于是睹物思人(狐、豹之皮可能是狄君、重耳当年共猎所获,详下史料29),不忘自己落难时“母国”之厚恩,与白狄中山结盟。
史料28,《左传》鲁僖公二十四年(前636):
吕、郤畏偪,将焚公宫而弑晋侯(晋文公)。寺人披请见。公使让之,且辞焉,曰:“蒲城之役,君命一宿,女即至。其后余从狄君以田渭滨,女为惠公来求杀余,命女三宿,女中宿至。虽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犹在。女其行乎!”
史料29,《史记·晋世家》晋文公元年(前636):
怀公故大臣吕省、卻芮本不附文公,文公立,恐诛,乃欲与其徒谋烧公宫、杀文公。文公不知。始尝欲杀文公宦者履鞮知其谋,欲以告文公,解前罪,求见文公。文公不见,使人让曰:“蒲城之事,女斩予袪。其后我从狄君猎,女为惠公来求杀我。惠公与女期三日至,而女一日至,何速也?女其念之。”
——《左传》此条,追述重耳当年“从狄君以田渭滨”。由于“渭滨”位于晋国西部的秦、晋之交,因此蒙文通认为,狄人从中原北部之西,移向中原北部之东,正与重耳居狄十二年同时,重耳追随狄人由西至东奔波了十二年。[8]
狄人从中原北部之西(晋西),移向中原北部之东(晋东),确为史实,然而时间远远早于重耳奔狄。蒙说不合重耳奔狄之前白狄中山已经灭邢开国,也不合重耳奔狄的路线、方向、地望,又不合重耳居狄十二年“休足久矣”,更不合重耳出奔期间的心态。重耳出奔十九年,先居狄十二年,后居齐五年,无不娶妻生子,只求安居乐业,甚至在其父晋献公死后拒绝返晋继位,被迫离狄是因为异母弟晋惠公追杀,被迫离齐是因为众多随从胁迫,所以重耳不可能追随狄人在中原以北的广阔草原,从西(赤狄之地)至东(白狄中山)奔波十二年。
司马迁可能比较了《左传》、《国语》关于重耳所居之狄的两种记述,认为《左传》“渭滨”二字仅是重耳所居之狄在晋西而非晋东的孤证,却与诸多史料牴牾,于是采信《国语》而不从《左传》,所以《晋世家》转述《左传》此段,不录“渭滨”二字;兼证司马迁知而不言重耳“母国”即白狄中山。
史料30,《国语·晋语四》:
文公立四年(前633),楚成王伐宋,公率齐、秦伐曹、卫,以救宋。……先轸曰:“使宋舍我而赂齐、秦,藉之告楚;我分曹、卫之地,以赐宋人。楚爱曹、卫,必不许齐、秦。齐、秦不得其请,必属怨焉,然后用之,蔑不欲矣。”公悦,是故以曹田、卫田赐宋人。……至于城濮,果战,楚众大败(前632)。
史料31,《春秋》鲁僖公二十八年(前632):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天王狩于河阳。
史料32,《左传》鲁僖公二十八年(前632):
晋侯、宋公、齐国归父、崔夭、秦小子慭次于城濮。……楚右师溃,狐毛设二旆而退之。……狐毛、狐偃以上军夹攻子西,楚左师溃。楚师败绩。……冬会于温,讨不服也。是会也,晋侯召王。……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
史料33,《史记·晋世家》晋文公五年(前632):
春,宋公﹑齐将﹑秦将与晋侯次城濮。己巳,与楚兵合战,楚兵败。
史料34,清华简《系年》:
(晋)文公率秦、齐、宋及群戎之师,以败楚师于城濮。遂朝周襄王于衡雍,献楚俘馘,盟诸侯于践土。[9]
史料35,《战国策·秦策五》九(姚贾对秦王嬴政语):
(晋)文公用中山盗,而胜于城濮。
附史料36,《荀子·富国》:
处女婴宝珠,佩宝玉,负戴黄金,而遇中山之盗也。
——晋文公返晋继位之后,开始快意恩仇,征伐当年冷遇自己的曹、卫,把曹、卫之地赐给礼遇自己的宋国,引起楚国不满,于是爆发了晋、楚城濮之战(前632),众多诸侯分助晋、楚。
《春秋》、《左传》、《国语》、《史记》口径一致,均言晋、楚城濮之战,齐、宋、秦助晋伐楚。留下颇为反常的两大疑问:其一,当年短暂礼遇重耳的齐、宋、秦,无不助晋伐楚。当年善待重耳最久的白狄中山,曾经为助重耳返晋继位而不惜与晋献公、晋惠公反目动兵,又曾在重耳返晋继位之后遣使献礼与之结盟,为何如今竟不助其伐楚?其二,晋文公为何仅仅报答短暂礼遇自己的宋国,却不报答善待自己最久的白狄中山?
考古新证和文献旧证,可以解答两大疑问。
首先是2008年入藏清华大学的战国楚简《系年》,言及城濮之战助晋伐楚者,除了齐、宋、秦之师,另有“群戎之师”。《系年》乃是楚史,而楚国则是南蛮,与西戎、北狄、东夷一样被诸夏歧视,所以不避“夷夏大防”而记之。不过“群戎之师”来自何处,依然不明。
幸而《秦策五》九所记姚贾之言,明言“文公用中山盗,而胜于城濮”,证明反常的并非历史事实,而是因政治立场而扭曲的历史书写。《春秋》、《左传》、《国语》、《史记》出于“夷夏大防”,共同遮蔽了白狄中山助晋伐楚的历史真相。
《系年》所言“群戎之师”,正是姚贾所言“中山盗”,亦即白狄中山。与李斯共同害死韩非的姚贾,贬称白狄中山为“中山盗”,一如李斯、韩非之师荀况,贬称白狄中山为“中山之盗”。二人同为战国士人,熟读《春秋》、《左传》,严守“夷夏大防”,拒绝承认白狄中山是合法国家,仅仅视为占山为王的盗寇。明代士人马中锡,尽管晚于姚贾、荀况一千七百年,仍然熟读《春秋》、《左传》,仍然严守“夷夏大防”,仍然贬斥白狄中山为“中山狼”。
《左传》讳言白狄中山助晋伐楚,但其宗旨乃是补充《春秋》省略的历史细节,因而也为其所遮蔽的史实提供了重要旁证:城濮之战的两位晋将狐偃、狐毛,均为仕晋的白狄中山人(又是狐突之子、狐季姬之弟、晋文公之舅,均曾追随重耳出奔十九年)。晋文公伐楚,任命狐偃、狐毛为将,借用白狄中山之师,其实相互关联。可见除非一字不书,否则不可能彻底遮蔽历史真相。
晋文公既是白狄女之子[10],又娶白狄所赐赤狄女为妻,久居白狄中山十二年,与白狄中山之君结盟,以白狄中山之人为重臣,借白狄中山之师伐楚,是为不“攘夷”;又在城濮之战以后举行称霸大会,“讨不服”,甚至“以臣召君”,是为不“尊王”。因而孔子对晋文公深恶痛绝,《春秋》不言重耳奔狄居狄,也不言城濮之战晋文公借狄伐楚,更讳言周襄王被晋文公召去开会,而是运用《春秋》笔法,书为“天王狩于河阳”。
明白了齐桓公“尊王攘夷”,晋文公“不尊王不攘夷”,也就不难明白孔子评价二人为何会有天壤之别:“齐桓公正而不谲,晋文公谲而不正。”(《论语·宪问》)也不难明白孟子为何信口雌黄:“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孟子·梁惠王上》)对于晋文公与白狄中山的特殊关系,孔、孟心知肚明,私议之时或有贬斥,著述之时决不表露。
中国独有的阴阳合历,用闰月调整太阴(月亮)运行一月、太阳运行一年的周期,十九年七闰而相合,天道循环。因此古代盛产“十九年得道”的虚构传奇,最为著名的是庄子寓言“庖丁解牛”,“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技进于道。晋文公出奔十九年而返晋继位,却非虚构传奇,而是真实经历。这就使他本人、追随者,乃至周王、诸侯、天下人,无不坚信他是“天命所归”。晋文公能够取代齐桓公而成春秋第二霸,与此信念大有关系。
晋文公死后,“天命所归”又扩散到追随其出奔十九年的赵衰、魏武子及其后裔身上。赵氏、魏氏后来跻身晋国六卿,又与韩氏“三家分晋”,也与这一信念大有关系。
[8]蒙文通《中国古代民族史讲义》第91页:“重耳奔狄,从狄君以田渭滨,此奔狄时之从狄于晋西也。处狄十二年,过卫及齐,而曹、宋,而郑、楚,而秦,此去狄时之从狄于晋东也。”
[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第153页。
[10]《左传》鲁宣公二年(前607):“赵盾曰:臣狄人也。”按:赵盾为赵衰与狄女叔隗所生,自视“狄人”,以此为耻。重耳为晋献公与狄女狐季姬所生,亦必自视“狄人”,而不以此为耻。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