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4】制服的事故
(2008-11-15 10:47:15)分类: 寓言小品 |
有感于杨佳袭警案,复闻杨佳受审后杨母失踪,感慨系之。贴旧文一篇。
制服的事故
张远山
“制服”一词,不知词性,没有语境,就不易明白什么意思。比如用做名词:他穿着制服。又如用做动词:他被制服了。意思大相径庭。
若是用做动词,人们往往嗤之以鼻,认为被制服者一定是坏人。
若是用做名词,人们通常肃然起敬,认为穿制服者一定是好人。
穿制服者,代表某种制度,以及制度所代表的法律法规。换言之,制服是制度的象征,更是制度之力量的象征。所以警察穿警服,士兵穿军装,法院、海关、税务局都有制服,穿制服者都很神气。身穿警服,表示正在维持社会正常秩序。身穿军装,表示正在保卫祖国;身穿法官制服,表示正在秉公执法。身穿海关制服,表示不许毒品走入和文物流出。身穿税务局制服,表示不许偷税漏税。就此而言,名词“制服”与动词“制服”,并非毫无关联。穿制服者具有某种力量,并且可以运用这种力量,制服藐视这种力量的人。
然而问题还有另一面,倘若穿警服者知法犯法,穿法官服者贪赃枉法,穿海关制服者与走私贩毒者勾结,穿税务局制服者对偷税漏税者眼开眼闭,那就说明,穿制服者虽然有权制服藐视制服所代表的制度及其力量的人,但他们自己首先就藐视自己身穿的制服,也藐视制服所代表的制度及其力量。总之,穿制服者本身,尚未被制服所代表的制度及其力量制服。因此,要穿制服者去制服藐视制服所代表的力量的人,首先必须制服穿制服者。否则,制服所代表的力量就非常虚弱,制服所代表的制度也十分脆弱。
穿制服者是否被制服,是一种制度是否完善的首要标志。一种制度要证明其生命力,首先必须制服的,并非不穿制服的藐视制度者,而是穿制服的藐视制度者。如果连穿制服者都藐视制服所代表的制度及其力量,那么这种制度就非常危险。
不代表国家制度的其他制服,也不例外。医生穿白大褂,宾馆侍者穿礼服,小学生穿校服,都说明他们已被身上所穿制服以及所代表的制度及其力量制服了。穿上白大褂的医生,被救死扶伤的医德制服,否则就不配当医生。穿上礼服的宾馆侍者,被为人服务的职业道德制服,否则就应该炒鱿鱼。穿上校服的学生,被“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目标以及校纪校规制服,否则不是留级,就是开除学籍。穿制服者,首先不是去制服别人,而是自己被某种正义法则制服。只有自己首先成为被制度制服的人,才能获得制服所代表的制度之力量,否则就是窃取权力者,就是穿着制服的制度破坏者,就是披着羊皮的狼。
当然,人不是奴隶,不能仅仅满足于被制服,任何一种代表正义的社会制度,都是为了遏制人类社会中残存的狼吃羊的丛林原则。制服所代表的制度及其力量,是为了保证每个人在获得自由发展的同时,不侵犯他人的同等权利。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制服所代表的制度,不藐视制服所代表的制度力量,每个人都有权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比如警察下了班,可以去钓鱼。医生下了班,可以去写作。侍者下了班,可以去另一个宾馆享受。学生放了学,可以在家里无法无天。比如我家闺女,在我写这篇文章之时,就不断跟我捣蛋,非要我讲大灰狼的故事不可。
(选自拙著《故事的事故》,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第1版。陕西人民出版社2009即出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