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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萨斯的首府斯特拉斯堡)
熟知《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中国人
中国游客去欧洲的渐渐多了起来,但他们对欧洲的了解,往往还停留地十分肤浅的表面,跟欧洲人真正的生活还有很大的差距、隔阂。探究其中的原因,有的;是因为我们对人家确实了解不够,甚至很不了解,有的;则是他们对欧洲人的知识算不得真正的知识,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书面上,甚至往往还谈不上书面,而是来自片面的宣传引导。其实,反过来也是一样,西方人对我国的了解往往也有很多的误差、偏见、滞后、肤浅。
说到宣传上的偏差,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在介绍外国文化(文学、艺术等等)时,更多地考虑到了国情,有意无意地先把预防针打在了前头:“有批判地接受外国文化”我们不是都还记得这样的宣传口径吗?这也就是说,拿来的时候,是有所挑选的,而挑选来的,有的是接受者(中国人)和输出国(例如法国)共同认可了价值的;有的则不是这样,接受者更多地看重了输出国文化中的某个侧面,某个并不为输出国人们自己十分看重的侧面。说得俗一些,就是我们拿来的并不是别人最有价值的东西,而是最适合我们接受的东西。我们介绍的外国文化,不一定是外国最精华的东西,而是最“符合”中国国情的东西。
(斯特拉斯堡)
某天,从《环球时报》中读到一条消息说,有一些中国游客去法国时,曾提出,要去看一看法国短篇小说《最后一课》中写到的阿尔萨斯地区。而法国接待方居然不知道《最后一课》是一篇小说,作者是他们法国人阿尔封斯·都德。这一结果,当然令出国旅游的中国人大吃一惊。
我想,这里的原因可能是多重的。一方面,那个法国人恐怕也太孤陋寡闻了,一般来说,稍有文学基础的人(我指的是法国人)是应该知道这篇小说的,毕竟,那是一篇短篇小说的佳作。
(都德)
但是另一方面,短篇小说《最后一课》似乎属于“墙里开花墙外香”,它在我们中国太香了,列入到了中学的课本,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一篇好文章,几乎已经家喻户晓;而在法国,《最后一课》的地位则是再普通不过了:在描写普法战争的文章作品中,它可谓只是九牛一毛。而且,所谓爱国主义的作品(如果说,在法国还有爱国主义作品的话),法国人看重的,并不一定是英雄主义式的,慷慨激昂的。同样以普法战争为题材的作品,莫泊桑的《羊脂球》倒是更为有名,它揭露的不是普鲁士人的什么罪恶,而且自己同胞法国人在战争中的丑陋面貌,而正是因为作者对法国人的劣根性知晓得更透彻,这样的作品在深层地挖掘人性弱点方面,恐怕更胜《最后一课》一筹。
另有一个例子,似乎也很能说明这一“墙里开花墙外香”的问题。
我们中国人对罗曼·罗兰的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的评价往往很高,因为这本书由大翻译家傅雷先生翻译过来后,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奋斗,走向与命运的抗争,走向对真善美的追求(本人也是其中之一)。由此,中国的读者对罗曼·罗兰也特别崇拜,把他推崇为法国的大文豪。
有不少国内的出版社看中罗曼·罗兰的名气,要组织重译罗曼·罗兰的三名人传记(写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于是有一个译者朋友托我在巴黎访学期间买一本法文版原著来做翻译之用。但我在巴黎的多家书店都找不到这书。一开始我还有些纳闷,为什么在中国一版再版的书,在法国绝版之后也不再重印了呢?估计是没有读者的需求。
(《约翰·克利斯朵夫》插图)
再静下心来一想,其实也就想通了,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中国和法国的读者对罗曼·罗兰作品的不同需要、不同评价。《约翰·克利斯朵夫》也好,三名人传记也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时,属于引导青年奋进革命的进步文学,在新中国时属于鼓励青年自觉奋斗的主旋律文学;而在法国,在百花齐放的文学花园中,《约翰·克利斯朵夫》的地位就明显低得多了。阿尔封斯·都德的《最后一课》也是同样,尽管它依然是文学史上的名著之一,但也仅仅是之一了。都德的其他一些作品,如《塞甘先生的羊》,恐怕更为法国人熟悉,而在中国,不要说文学青年,就是专学法国语言和文学的大学生,也不一定知道那篇《塞甘先生的羊》。
你知道的我不知道,我知道的你不知道。你认为有价值的,我不太看重,你很看重的,我却不认为太有价值。
价值观念如此的不同,就需要彼此在了解对方时,不仅要为我所用地取我所好,而且要实事求是地全面认识,我们介绍《最后一课》和《约翰·克利斯朵夫》是有充分理由的,但是,拿来主义之后,为我所用了之后,还是要心中明白,人家的东西在人家那里大致是属于什么地位,有何等的价值。墙里开花墙外香,是一种风景,而敝帚自珍又是一种境界。知己知彼,谈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