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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国土部真的谋划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打压高房的N种

(2009-11-22 18: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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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近日,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国土部正谋划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打压高房价”,因为现在的信息误差率太大,不敢十分确认这个信息也是真的,所以就使用了“假设”一词,预测这个政策的N种结果。
先说一个预寓言吧。
    一对夫妇,有二个儿子。大儿子在家中地位很高,干什么都可以,父母对二儿子限制比较严格,即使长大成人了,也不允许和姑娘交往,但是,“满园春光关不住”,二儿子开始背着父母偷偷和姑娘来往,被父母发现以后被斥责,不久以后,二儿子还是耐不住寂寞仍然和心爱的姑娘来往,再被父母斥责,并且被关起来。于是,二儿子公然表示即使和父母裂解也要“恋爱权”,于是,父母让步,让二儿子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恋爱,二儿子被迫接受了父母的条件,可父母发现“双规”似乎对二儿子无效,因为他出门太频繁了,父母还发现社会上这个年龄的儿子恋爱是正常的,才解除了对二儿子的“双规”,让他尽量去爱吧。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的是所有权,所有权是一种充分完整的物权,可长期以来我们的制度一直通过行政限制,约束农用土地的特定用途,特别是形成房地产市场以后,明确规定农村土地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如果用于房地产开发,必须首先把产权卖给另外一个所有者形态--“国家”,国家买农用土地和出售开发用地价格相差十分悬殊,期间的利益巨大,国家垄断房地产开发批地市场,国家同游的土地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
    这很像两个服装厂,进同样的布料,法律规定A服装厂可以生产价值很高的西服,B服装厂只能生产价值较低的短裤。当然我们有理由说,“短裤”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必须保障供应。实际上这是一个伪命题,各地政府因为成本过低,在利益的驱动下,把农用土地改变成为城市用地的步伐,只能比农民自己改变更快。
    在住宅市场价格越来越高的背景下,农村产权终于耐不住寂寞,开始冲破约束,开发小产权的房子,政府屡禁不止。
    当政府对高房价无可奈何的时候,终于解除了农村土地特定用途的“魔咒”,有些像水浒中的“洪太尉”,结果一是放走了“妖魔”就难以收回,一是因为太乱控制不住再次“收回妖魔”封住坛子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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