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清明扫墓:杜绝“烧纸”是第一要务(附图)

(2023-04-05 16:56:09)
标签:

扫墓

清明

失火

分类: 时事热评

   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清明节了!清明节又称为祭祖节、行清节和冥节,是中国古老的传统节日之一,扫墓则是其主要内容。按照“前三后四”的习俗,现正处于扫墓高峰,更是防火高风险时段。鉴于春节“燃放”多是“火星子”意外引起火灾,而清明扫墓则是主动点起明火;因此,“高风险时段”没有之一!

自上世纪50年代起,我国就进行反对封建迷信的斗争,60年代末到70年代禁止一切与封建迷信有关的活动、清除旧习俗达到高潮。为此,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还编了一本《不怕鬼的故事》,这在1961年8月北京出版社出的马南邨《燕山夜话》中的《不怕夭》(注:夭不是笔误)中有记载。

笔者是一个“50后”。从60年代初上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接受我们爱科学和破除封建迷信教育。关于揭开“鬼打墙”、“鬼剃头”和“鬼火”秘密等科学知识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坚信世界上根本没有神鬼。而不少“30后”、“40后”一些人至今仍相信人死是去了另一个世界。因此,每年清明,要为死者烧香祈福、烧纸(冥币)送钱、烧“童男童女”赠送佣人、供奉食品饮料让其享受......。伴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又出现烧“电视”、烧“洗衣机”、烧“冰箱”和烧“轿车”等项目。而且,想起先前过的苦日子,以为逝者烧的越多越好,档次越高越好,决心不能让“他(她)”在那边受委屈!总之,非一个“烧”字不能表达心意。因此,尊重科学、破除迷信任重道远。

今天,尽管绝大多数骨灰安放在公墓,但仍有一些人把骨灰埋在山坡、田野、道旁、河边,即使五环路内的通惠河北岸至今仍有坟头。虽然近年来北京的公墓一律禁止焚烧冥物,但伴随兴起在墓碑上安放众多花串之风,仍存在着严重的失火隐患。再则,囿于耄耋、鲐背甚至期颐老人的胁迫,即使在五环路以内十字路口等地也出现很多“烧纸”者,未烧尽的纸灰随风蔓延,不但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还严重污染了环境。

笔者曾看到有人上坟,在遍地枯草的山坡上烧纸,而不得不提醒和阻拦,且每当想起那情景都不寒而栗。庆幸的是处于阳面当时又无风;否则,一旦起风燃烧的冥币很可能点燃枯草引起山火。何况今冬没下一场像样的雪,连小雪也极为少见;因此,地表极为干燥隐患极大,更应该高度重视防火工作。

与此同时,网上曝光因清明烧纸引起山火的案件年年有、屡见不鲜,此不赘述。据今日(4月4日)搜狐《【网络中国节.清明】上坟烧纸引发火灾刑拘!》《【网络中国节.清明】》:4月2日,辽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堡子村和抚顺市石文镇两地因清明烧纸引起山火。这在今年辽宁已不是第一次了!类似还有4月2日光明网《上坟烧纸.....拘留15天!焚香祭祀祈福切勿引火烧身》,曝光“3月14日,陕西安康,一村民上坟祭扫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火灾过火面积458.24亩,造成大面积森林被毁”等帖子,相关人员受到严厉的处罚。

    笔者在这里提醒扫墓者,首先彻底清除封建迷信思想,解决抵抗住家中老年人的指使、要求......。清明祭扫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必须杜绝“烧纸”。《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放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旦失火追悔莫及,不但损害财产,而且要承担法律责任。我想:没有哪位因扫墓失火情愿家破人亡、葬送自己一生吧?

 清明扫墓:杜绝“烧纸”是第一要务(附图)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