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也有够不着的领域
(2009-07-30 07: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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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真空区特区鸟巢杂谈 |
“法”也有够不着的领域
田埂说事(527)——从“鸟巢高价水”看法律的“真空区”
先请看 7月22日人民日报记者一篇文章:“前不久在国家体育馆‘鸟巢’看了场演唱会。名角大腕,引来6万观众济济一堂;精彩演出,堪称国内文化界盛事一桩。然而,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小事:按规定,进“鸟巢”须安检,观众们随身携带的瓶装矿泉水皆被没收。时值盛夏,演出3个多小时,人们口渴难耐,却只能去‘鸟巢’内的商店买水喝。乖乖!一纸杯矿泉水10元钱。舞台上的美,刹那间模糊。”……
看了以上报道,我特意试了一试,用一瓶矿泉水分装进纸杯,结果可以装3——4杯,也就是说,一瓶矿泉水要30——40元,比黄山、泰山等用人力背上去的还高,真可谓是天价矿泉水了。由此我便“幼稚”地想到这样一些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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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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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反正,我不敢说了,照这样说下去,又不知道要得罪多少人了……
总之,我的看法是,法律也有:够不着、进不了、管不着的地方……这些地方就是“真空区”,当然这不属于老百姓,而是属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