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演艺人士涉毒消息屡现报端,一些人自称“借吸毒减压”。陈道明说:“现代人谁没压力?你压力有老百姓大吗?”他还表示,“要非说有压力,也是在名利场想出名的压力。用压力解释吸毒,纯属借口。吸毒,就是没教养。”而这一句强有力、发自肺腑的话让那一些比普通老百姓收入高得多、社会关注度高,借用压力解释来吸毒的人无地自容。从中显示了陈道明的勇气和良知,更是道出了老百姓的心声。从另一个角度讲,我国的文化市场真的缺乏管理,有不少的人不讲规矩。炒作之风、模仿成灾,粗制滥造成瘾。高尚的、高端的文化产品不多,影响一代人、教育一代人,领引一代人的文化食粮难以显现。这是文化界的悲哀,也是国人的遗憾。
其实,对于演员陈道明认为,泛娱乐的文化生态、唯票房的剧本创作、纯圈钱的文企上市和没教养的艺人涉毒,深刻反映出当前的“文化失觉”现象和文艺浮躁风。盘点一下近来出事的涉毒明星,除了房祖名、柯震东,还有如谢东、满文军、莫少聪、孙兴、含笑、张元、萧淑慎、张默等等,当然还有一位据称出来后声称对吸毒“不后悔”的编剧宁财神,有意思的是央视揭露其在监狱中无比后悔的表态,竟与其出狱后判若两人,可见演艺界明星们果然演技高超;问题是明星们作为公众人物,本身对社会、尤其对青少年所具有的行为示范意义,他们的吸毒行为,不仅仅触犯了法律、也不仅仅危害到了他们自身的身体健康,更毒害到了整个社会。
从明星们吸毒丑闻往往曝光来看,虽然引发社会热议,但社会给予更多的似乎却是宽容,试问所谓只要活做好了,其它都无所谓,这论调又会对社会、对青少年产生一种什么样的误导?就目前中国对于吸毒人员的整治和管教其实很轻。尤其是对于这些个涉毒的明星来说,他们即使吸毒被抓,但只要出来后的公共影响力似乎并不会减少。因为吸毒在他们的生命中,或者就是为了标榜自己跟别人不一样,或者为了混进这样的圈子的必然的付出。演艺圈有多烂,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更清楚。等等等等。
本来法律应该对公众人物吸毒罪加一等却往往没有达到惩戒的效果之同时,社会上同样也存在诸多表达同情与宽容之声音,除了在是否封杀涉毒明星的问题上分歧明显,甚至近日针对房祖名柯震东吸毒被抓,还因他们吸食的毒品都是大麻,网上出现了“吸大麻合法化”的论调。有媒体就批判说,卖淫嫖娼被抓,就有人呼吁卖淫嫖娼合法化;吸毒被抓,就有人说国外有毒品合法化的做法,我国也可借鉴。
当然,也有很有意思的问题,明星作为公众人物,自然拥有大量的所谓粉丝,明星们的一举一动对那些形形色色的粉丝们的行为影响不言自明,尤其绝大多数粉丝都是不谙世事、价值观世界观不确定的青少年群体,鼓噪大麻合法化或保持同情、宽容甚至力挺自己心目中的明星,当然就无所谓封杀不封杀的讨论,现在的问题是,过往已经发生的明星涉毒案件,之后那些所谓听明星基本上都能够很快继续作为公众人物活跃在各种舞台上,并不妨碍他们继续成为大把圈钱的明星。也恰恰展现了“不后悔”的决心,社会负面示范意义可见一斑。
涉毒的明星是公众人物,社会知晓率高,往往一个明星吸毒就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效应,作为公众人物,本应洁身自好,给世人展示良好的形象,但一些明星因毒品而迷失了自我,毒品也让娱乐圈失去了一个个“心中的偶像”,多了一个个“瘾君子”。明星通过媒体的报道,这些吸毒者给整个娱乐圈、文艺界的道德信誉带来了致命的杀伤,更可怕的还有众多追星族以他们作为“偶像”,并对他们的言行进行模仿。毫无疑问作为公众人物,明星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用自己的行为向公众传递“正能量”,做一个有价值、有品行、有道义的明星,而不是一种在物质生活极为丰富之后去选择一种不积极的糜烂的生活方式。人们更希望娱乐圈并不象现在大家所看到的糜烂风气,除非整个行业对已经曝光的丑闻认真的划清界限,而不只是表达同情与宽容。
越是公众人物就越需要自律自爱,传递正能量,决不能有“一星遮百丑”的思想。和“荧屏作品”相比,公众人物的“生活作品”更需要责任和担当。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的新闻,均能产生由点及面的社会影响。“问题偶像”给社会带来的负效应,要远远大于“榜样偶像”的正效应。对具有社会效应的明星违法行为,更应该坚决依法处置。诸如像明星的吸毒事件,反映出时下名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
于2015年11月11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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