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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琼瑶状告抄袭者于正

(2014-05-27 08:30:31)
标签:

娱乐时评

琼瑶状告于正

杂谈

分类: 2014年

   据中国新闻网的报道说,5月27日,琼瑶将就于正《宫锁连城》侵权一事,向北京三中院递交诉状。记者从琼瑶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琼瑶本人并不会出席。相对来说,这著作权只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中心思想,从法律上讲,对作品的保护是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也是人们在相关载体上看到的信息。所以,作品的思想或原理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并不被保护。

   或者是由于正担任编剧的电视剧《宫锁连城》播出后麻烦不断。在此前的4月15日,琼瑶先是向广电总局举报于正抄袭其作品《梅花烙》,并一一列举其抄袭的几个部分,认为该剧从主角的背景、主从关系完全跟《梅花烙》一致,支线角色除了名字换了,关系也跟《梅花烙》一模一样,就连男主角洞房之夜跑出去与情人私会的细节都十分吻合。

 

   然而琼瑶女士所举报于正抄袭事件的不断升级,她在《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上发表声明里则称,将正式起诉于正侵权,毕竟侵权对其造成的身心伤害进一步加剧,不知尊重原创、保护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公理正义而已,所以她敬告计划播出《宫锁连城》剧集的播出单位,停止侵权剧集的播出安排,换而言之,其代理律师将有权基于本人的授权启动相应的诉讼追责程序罢了。

   这不,琼瑶女士刚将正式起诉于正,于正则通过微博疑回应琼瑶起诉一事称:人生嘛,第一阶段:怀才不遇,痛苦度日,第二阶段:迈向成功,遭人嫉妒,第三阶段:功成名就,才华丧尽!都苦,所以,一笑了之!于正微博曝光,不少网友怀疑其对今天的起诉消息作出回应,并直指其暗示自己正处于第二阶段,而告他抄袭的琼瑶处于第三阶段。

 

   或者说,不妨再进一步看看其中官司的情况,如果琼瑶指控于正侵犯改编权,那就另当别论。诸如像影视剧的改编权毕竟是著作权法重要的一项权利,而且改编属于新的创作形式,也就是在原有作品基础上,对原作品的表达形式做相应加工了。也就是说,如果琼瑶女士所主张改编权被侵犯的话,那么就不能以剧中演员的台词是否雷同来判断,而要从《宫锁连城》和《梅花烙》的故事情节等多个方面进行比对,在这里首先要比对一下《宫锁连城》的主线、情节是否和琼瑶的《梅花烙》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似,如果构成的话那就侵犯了琼瑶《梅花烙》一剧的改编权。

   由此去对琼瑶女士状告于正的输赢来说,是属于哪一类型的剧种呢,是喜剧还是悲剧,那就得看这起官司的最后结果了。

 

 

 

 

 

 

 

 

   东江娃于2014年5月27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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