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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β-阻滞剂作为抗高血压药物的一线药物,自LIFE和ASCOT-BPLA研究结果发布以来受到挑战。大量临床循证医学证据表明,降压治疗本身即可有效保护靶器官,降低心血管事件。不同β-阻滞剂之间的靶器官保护是否存在差别?目前如何评价β-阻滞剂的治疗地位?如何规范β-阻滞剂的临床应用?
ß受体阻滞剂的使用方法掌握不足,甚至有些误解,共识和指南虽然强调了ß受体阻滞剂的治疗地位,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咱们临床医生的困惑。请您谈一下咱们规范使用ß受体阻滞剂有什么必要性吗?
ß受体阻滞剂的证据,尤其在高血压治疗领域,像LIFE研究、ASCOT研究的结果发布,使整个学术界对于ß受体阻滞剂的使用有一些新的认识,并展开了广泛的讨论。我认为在大背景之下我们如何正确地去看待这些问题非常重要。
在ß受体阻滞剂的临床应用中存在一些误区。比如治疗慢性心衰,国外的试验会调整剂量,达到最大耐受量,以达到充分的靶器官的保护,但是,我们的临床实践经常只满足于使用,用一个低剂量就不再增加剂量。虽然这种谨慎的做法是为了减少不良反应,但不能充分发挥ß受体阻滞剂的心脏保护作用。此外,增加剂量,心率未必降得更多。在密切观察之下,对于慢性心衰的患者,把心率降到60次/分;心绞痛的患者,尤其是劳累型心绞痛比较重的患者,心率按我国稳定心绞痛指南可调整到55
-60次/分。足量使用ß受体阻滞剂,达到最大耐受量是有必要的。有部分患者夜里心跳慢,可以考虑用一些相对半衰期较短的,如“倍他乐克”平片是合理的选择。如果患者夜里心率不慢,可尽量选一些长效的
ß受体阻滞剂。应根据病人个体不同的特点,确定 ß受体阻滞剂的种类和剂量,而不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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