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坠江事故引人深思———谈乘客与公交司机怎样才能避免矛盾冲突发生?
(2018-11-02 18:28:55)
公交车坠江事故引人深思———
谈乘客与公交司机怎样才能避免矛盾冲突发生?
张延兵
11月2日,重庆万州召开了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新闻通气会。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10月31日23时28分坠江公交车被打捞上岸。公安机关多次模拟试验,对SD卡数据成功恢复,提取到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视频显示,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后坠江。
从10月28日到11月2日,有关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新闻一直没有间断多,引起了全国各地群众的高度关注,我本人也在密切关注着。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令人痛心,追溯原因,是因为乘客和公交车司机发生激烈争执造成的。两人在公交车上互打,造成了其他乘客生命安全没有保障,公交车坠江后致人死亡。媒体报道显示,事故发生后,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海事、消防、长航、卫生等部门组建现场指挥部,全力开展搜救打捞、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70余艘专业打捞船只,蛙人救援队、水下机器人、吊船等专业力量围绕公交车坠江水域全面开展搜救打捞工作。明确15名驾乘人员身份。同时克服水域情况复杂、水深70余米等实际困难,先后打捞出13名遇难者遗体并确认身份。
很多网友看到此新闻后,对乘客和司机互打场面感到震惊,如果两人都冷静下来,就能避免这场事故的发生。但是,结果是令人痛心的,造成多人死亡,给很多的家庭带来了无限的悲痛,不得不说,乘客与司机的激烈争执是一场悲哀。
据通报“事发时系司机冉某第3趟发车。9时35分,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其目的地为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10时3分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10时8分49秒,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乘客乘坐公交车时坐过站的事情,有的乘客发现过站后,不抱怨,不骂人,不让司机中途停车,到了下一个站点后再下车。这样的乘客有涵养,有素质。但是,有的乘客就不一样了,发现过站后,就埋怨司机不提醒,和司机发生争吵,有的还动手殴打司机,令人气愤。
现在城市公交车都有监控,只要乘客和司机发生矛盾,一看监控便知原因。公交车不是私家车,在城市的马路上随意停车。公交车是有站点的,不到站点随意停车,让乘客随意上下,司机是要受到惩罚的。公交车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也是对乘客安全负责的表现。
据通报“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每年都有公交车司机与乘客发生矛盾的新闻,有的乘客还居然抢夺司机的方向盘,全然不顾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这种拿生命当儿戏的做法,应当受到谴责。
一位公交司机说,绝大部分乘客都是高素质的,每天驾驶公交车,就怕遇到一些不讲道理,蛮横、低素质的乘客。公交车是公共场合,是讲文明的地方。有的乘客上车后,抽烟,随地吐痰,不注意听广播报站名,如果坐过站,就不分地段强横要求停车。如果不答应,这样的乘客就会蛮不讲理,骂人,甚至动手打人。
很多市民认为,公交车是城市里一道风景线,也是体现城市文明的窗口。乘客应该维护好这道风景线,有秩序、文明乘坐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