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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刑前受访让人百感交集

(2015-12-12 12: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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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林森浩刑前受访让人百感交集 

2015年12月1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的罪犯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刑前,央视记者在上海市第三看守所对林森浩进行了采访。此时,林森浩显得异常镇静,虽然说的话不多,但句句发自肺腑,情理饱含其间,细细品来,于扼腕叹息之际,百感交集,深受震撼。

从访谈看,不能不说林森浩在本质上还是一名通情达理的青年。林森浩不仅从心底认罪服法,而且对自己的恶劣行为深深忏悔,对这一行为给双方父老所带来的伤害悔恨莫及。面对法庭的死刑判决,林森浩十分理智的认为自己是罪有应得,而且唯有一死才可偿责;他甚至不希望“幸免一死”。林森浩说得很恳切:(死刑)“对我来说意味着一次偿还,我觉得这样反而挺好。因为这样的话,他们(黄洋父母)也能够放下。我设想过,如果有幸不死,至少(服刑)25年,这25年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到时候我出来,黄洋父母、我父母已近百岁,而我长期脱离社会,到时候说不定只剩下最基本的生存技能。那个时候能去用自己的双手去补偿他们吗?这有点痴人说梦,或者说睁眼说瞎话,对吧?这样偿还他们,说不定他们明天就能放下怨恨,健康积极地生活下去,这样反而更好。”也许正因为有这样的思想基础,林森浩对父亲为求儿子“免死”所做出的多方努力并没有给予积极配合。

我总在想,像林森浩这样智商优秀,又能够通情达理的青年人,为什么会做出那样致人于死地的罪恶行为?林森浩在谈话中有些模糊交待:“简单地讲,就是我的层次不够,精神境界不够,觉悟还没到。还有一点侥幸。很恶劣。”这种行为“我们事后来看,都知道恶劣。而且很愚蠢。”投毒“那天的事情,其实有很多机会可以阻止它发生。但我当时的那种状态,就我个人的层次、修养,是无法阻止的。”分析林森浩的说话,大概包含有三层意思:一是难以容人,恨人时希望对方马上消失。二是有些莽撞冲动,让对方消失的想法立马付出行动,并没有想得太多。三是侥幸心理,自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没人会发现。林森浩的思想活动反映了年青人,特别是有一定知识层次青年普遍存在的做错事、犯错误的简单而幼稚的思维方式。只不过多数人是“有其心而无其行”,林森浩则是“心想行至”,一念之差铸成大错。

林森浩最后说的一席话,对所有人、特别是年青人,应该有一种振聋发聩的效果。自己“缺乏对生命应有的敬畏”。“这是成长中的一个深刻教训,每个人都会后悔”。“生命只有一次,时间不能倒流。人,特别是年轻人应该意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会对生命敬畏,才会对自己的生活负责。人年轻时,肯定做了不少傻事。从小就应该告诉孩子,让他对自己的生活负责”。这是林森浩痛彻之后的大悟,也是他发自肺腑的惨痛教训,是向世人,特别是现代年青人的一种告诫与警示。

林森浩走了,但他的这种愚蠢罪恶行为和刑前的这段话却留给人们无尽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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