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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及其母的二审表现能否获法庭谅解?

(2013-11-21 13:00:48)
标签:

杂谈

李某及其母的二审表现能否获法庭谅解?

据“中新网”最新报道:19日上午9时许,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少年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审理超过12个小时。记者几经波折联系了庭审中的知情人回忆了案件的部分庭审情况,该知情人表示,李某某并未翻供,而且“最后陈述”令人动容。
有知情人透露,梦鸽在法庭上曾三次站起来向法庭致意。她表示自己对孩子关爱有加,但教育有缺失,并向侦查审判人员表示感谢,并希望法庭给予李某某机会,对李某某从轻处罚,教育感化为主。在庭审中,梦鸽曾多次哽咽。
据了解,李某某的最后陈述是前晚熬夜写就的。他再次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对不起父母,并三次鞠躬认错。庭审后,梦鸽和李某某进行了短暂的会见。
看来,此前有媒体说李某某在二审中当庭翻供,否认参与了轮奸,辩称自己当时在接母亲梦鸽的电话,什么事也没做;以及律师向法庭提供了新的证据等等,均属不实报道。
“最新报道”应该是可信的。第一,李某某等五人的犯罪事实已经很清楚,事实就是事实,并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的名气、财力、家庭背景,或律师高明、巧言善辩、拒不承认等等,有任何改变。第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藐视法律后果严重。事实证明,以势压人、以财欺人、盛气凌人等等,均是徒劳,不仅于事无补,而且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李某某及其母亲梦鸽对一审的判决结果应该感受犹深。第三,既然各种非常手段与做法均无好的效果,则把握二审的机会,采取合适的态度,促进终审向好的方向转化,就绝不能重蹈覆辙!认罪、认错、请求从宽判决,应该是必然的选择。
李某某及其母亲这次的表现怎么样?总的看是不错的。窃以为有三点体现:一是李某某首次认罪(没翻供就是认罪)、认错,并当庭三次鞠躬认错,这在他是很难得的。之前,他一直听信律师和其母的安排,拒不认罪认错,还反咬被对方陷害。二是李某某母亲梦鸽一反往常态度大变,也当庭认错。对于儿子的案件,梦鸽一直态度强硬,坚称儿子无大错,是好孩子,坚称对方是以谋财为目的,有意做套陷害。这次“表示自己对孩子关爱有加,但教育有缺失,并向侦查审判人员表示感谢。”三是李某某及其母亲由强称“无罪”到请求轻判,并当庭落泪哽咽,意在以情动人。梦鸽明确“希望法庭给予李某某机会,教育感化为主,从轻处罚。”而李某某本人,熬夜写就的“最后陈述”令人动容。
李某某及其母亲有这样的态度,也让笔者动恻隐之心。李某某毕竟属未成年人,特别是李某某的父母亲,纵在教子方面有千错万错,但毕竟是受人尊敬的艺术家,他们通过自己的表演,讴歌英雄和人民,为百姓带来欢乐。窃以为,二审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法庭应该从轻处罚,给李某某以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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