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扶老人被诬陷”为啥让人感觉无奈?
(2013-11-23 2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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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小孩扶老人被诬陷”为啥让人感觉无奈?
据新浪网23日报道,达州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发布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贴文内容调查处理结果:现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且伤者蒋某某的伤情系事发日(6月15日)形成,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实)。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幸亏有3名现场目击证人,才使这件“民事纠纷”真相大白,否则,是非很难辨清,“三个小孩做好事反被诬陷索赔”很有可能一直被“黑”下去。公安机关对蒋某及其儿子龚某的处罚虽然不重,但也不轻,比较合乎情理。这一处理结果,最大的成果是伸张了正义,保护了做好事的人,让心存邪念的蒋某及其儿子龚某全家颜面扫地,遭到全社会唾弃。蒋某、龚某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害人者终害己,罪有应得。假如这家人还有点良知的话,可能会永远都忘记不了这次“利令智昏诬陷孩子”落下的耻辱。
从这件事的发生、发展与处理过程中,笔者有三点感慨。
眼下人心不古真到了相当恶劣的程度。这件事的双方当事人——“一老三小”令人印象深刻,老太选择3个小孩作为敲诈勒索对象,更现其心地卑鄙龌龊。利用小孩子的涉世未深善良无知,以售其奸,使敲诈勒索能够顺利得逞。老太都到“行将就木”的高龄了,“其言不善”,其心反而更恶,实令人唏嘘不已!还有老太的子孙们,明知老太在“行恶”,其子、其孙却仍旧沆瀣一气,助老太诬陷好人。这家人的品行为啥如此恶劣?老少三代人同样卑劣品行是如何养成的?现今社会还有多少这样的无良老人和家庭?
对人与人之间缺少互信的现实感觉无可奈何。真的让人无法想象:假若没有那三位目击证人,或虽有目击证人却不愿公正举证,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3名孩子及其家长能用什么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老太全家一口咬定,孩子及其家长们又无法辩清事实真相,岂不是要让老太一家“黑白颠倒”的诬陷得逞?让孩子们“见义勇为”的善行被泼上污水永久沉没?你没有办法阻止上述不该发生的现实。其实,这件事也并非个例,这些年类似的“诬陷”时而见诸媒体。既是这样的一种社会现状,人们还能相信谁?谁还愿冒着巨大风险去“见义勇为”?
七旬老太诬陷敲诈勒索孩子的行为实令人所不齿。可设身处地为老太想想,也并上全然的十恶不赦。老太及其子孙走到这一步,严格说也是被迫:老人治伤需要巨额医药费,个人承受不起这笔费用,唯有昧着良心去敲诈别人。儿子、孙子没有财力为老人治伤,只有附和老太的“恶行”,去帮忙做伤天害理的勾当。假若老百姓的生活无忧,问病就医有充分保障,谁愿去诬陷好人,去做人所不耻的卑鄙恶事?老太一家之丑之恶,有她们人品德行上的低劣,也还有社会的部分责任。个中情形,当引起我们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