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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琐事”何以成致死人命的“元凶”?

(2013-04-20 12: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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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生活琐事”何以成致死人命的“元凶”?

 

     复旦大学投毒案终于有了初步说法。

 419日下午,“新民网”发布来自上海警方的最新消息:今天,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经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3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41日晨,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416日下午去世。

此前社会上对凶手究竟是谁有着相当多的议论猜测。虽说林某被警方锁定为投毒犯罪嫌疑人,但许多人还是不相信他会投毒。理由是:林某缺乏犯罪的动机。林某与黄洋同学关系不错,两人之间并没有发生大的矛盾纠纷;两人读研的专业方向不同,也不存在学术成绩上的竞争;两人都很优秀,都有很好的发展前景,他们虽算不上好室友,但绝不是仇敌。死者黄洋的父亲曾与林某有过接触,不大相信他会杀人。林某的乡亲们也称赞林某有知识、有修养、有礼貌,怎么看都不像是杀人凶手。林某的母亲、姐姐等亲人,更是为其鸣冤叫屈,认为是有人陷害他。种种说法至今日终于尘埃落地,不论你相信如否,林某投毒杀人犯罪确凿无疑。不然,警方也不会提请对林某进行逮捕。

现在人们所关注的是:林某究竟为啥要毒死黄洋同学?警方的解释比较模糊: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而实施投毒杀人。按说两人同处一室,天长日久,发生些生活上的小磨擦在所难免。比如:一人夜晚回来迟了,影响对方休息;室内清洁卫生干多干少之争;个人的生活习性让别人看不惯;或是某次说话不注意伤及对方,等等。只是,这些人人都会遭逢到的生活琐事,究竟能否导致杀人害命?人们多少还有些感觉困惑。

其实也不奇怪。人的个性复杂,对事物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各异,偌大的世界,什么有悖常理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何况他们两人都还是涉世未深、考虑问题简单的学生。回想起10年前的马家爵事件,与本案就有些相似之处。马家爵仅仅就因为听到大学室友说了几句伤其自尊的话,竟一怒之下杀死4名同学。

按心理学的说法,每个人的心中都是一个国家,自己就是国王,以自我为中心是人的本性。个人的“领地”一旦受到侵犯,势必引发情绪波动。不同之处在于,有的人当面即发泄不满,有的人则将不快藏在心里。藏在心里的不快有两种出路:一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刻意丢掉它、忘记它,这是心理成熟者的态度;二是任由不快情绪累积,时时伺机报复对方。有些表面看忠厚老实的人,或许恰恰是内心世界翻腾最激烈的人,也是最有可能在行动上走极端的人。从各方面的信息看,林某应该就是这种类型的人,偏偏他又可以轻易拿到别人得不到的化学剧毒药品,于是投毒杀人惨剧上演。

这起案件对现今的大学教育当是又一次血的教训。一个人的大学时期正是心理发育不定的动荡期,社会关系的复杂多变常会让学生张惶失措应对不及,此时最容易步入歧途。大学教育在教人知识和“赚钱能力”之时,更应该重视学生的“做人”教育,培养学生的“宽容理解”思想和“大度容人”的处世素质,让学生在学好知识的同时,还能学会与人、与社会和谐相处。无法“容人”的高智商学生,不但不会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倒还极有可能害人害已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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