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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药品“降价死”的罪魁祸首?

(2011-08-28 15: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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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谁是药品“降价死”的罪魁祸首?

 

东北网8月27日讯:日前,省物价管理局发出通知,自9月1日起,黑龙江省销售的884个品种规格的药品降价。对此,许多市民不喜反忧。他们担心,许多药品降价后遭遇“降价死”,取而代之的是价格更高的药品。

据了解,今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曾发布通知,降低部分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此次降价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但“降价令”实施5个月来,市民反映,一些降价药品在我市药店悄然消失。

这其实是一个老问题。近10余年,国家发改委不下10多次发布药品降价通知,可每次人们好像都没有享受到降价的实惠,倒是明显感觉药品不降反升,不论是药店还是医院,便宜药越来越少,新药、高价药越来越多。这些年,老百姓的医疗负担越来越重,药价不断走高应该是主因。

药品遭遇“降价死”究竟是谁的责任?

零售店老板说:板子不能光打药店,供货批发商不降价,照原价供货,零售药店不能赔钱卖药!厂家同样振振有词:降价到一定程度,厂家生产难以为继。生产成本降不了,产品如何能降得下来?如硬行降价,摆在厂家面前只有两条路:要么停产降价药,转而去寻求利润高的药;要么照常生产不降价。厂家反正不能亏本生产。貌似都有理。

国家出台降价决策,应该有通盘考虑,不外乎依据三条:一是原材料价格走低;二是药品利润空间太高;三是社会需求量大,价格需要调降。具体落实到厂家商家,短时间部分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有一定损失是正常的。在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市场经济下,国家如果光出台惠民大政策,而无相应的严厉的强制性监督执行措施,惠民政策必然成一纸空文,不可能真正落实到位。

背后还有一只大手在发力,那就是医院。医院不仅直接左右药品的“降价死”,更是药品价格不断走高的罪魁祸首。

医院通过三种途径实现药品最大限度的高价暴利。

一是药品加价。医院拿药与零售店购药,通常价格要高50%以上,有的成倍加价。患者就医,只能在医院拿高价药,不能到药店平价购。

二是高价处方。医院医生只为病人开高价处方药,低价药不用。医生对病人的用药引导,不仅促使了病人在医院消费高价药,而且大大推广了药店高价药的畅销。低价药反而被误认为价低效差,无人问津,形成“降价死”。

三是药品专供。为了谋取药品暴利,厂家与医院有时联手,就一些药品达成独家专供协定:病人只能在医院拿药,无法从药店购得。这类药基本上都属高价,是医院高价药的主体。

因为医院医生的特殊身份,所推的高价药对患者影响最大,并直接导致了病人难以承受的医疗重负。老百姓对“医改”的所有不满皆源之于此。

愚以为,要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国家降低药价的实惠,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执行措施是必须的,更重要的还在于要强化对医院、医生的医德教育,让医院、医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慈善行医”的良好从业道德,一颗善心对患者,一腔慈悲待病人。唯此,才会有普通病患者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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