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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正义要帮助张妙之子

(2011-04-23 08:16:38)
标签:

药家鑫判决

张妙之子

捐助

肖鹰

文化

分类: 社会时评

  为了社会正义帮助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之子

 

肖 鹰

 

  昨日,药家鑫案得到了合理公正的一审判处,杀人犯药家鑫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这个判决的实现,是与受害人张妙家属,为了死者的生命尊严、为了张妙之子的人格尊严、为了维护社会正义而坚决诉求依法严惩凶手分不开的。

  在经历了许多受害人家庭接受权贵犯罪的“花钱买命”的正义悲剧后,在贫困疾苦中的张妙家人在药家鑫案审理中的慷慨悲勇的“弃钱求义”,是应当令我们每一个渴望社会正义、维护生命尊严的国人尊重和感谢的!

  在药家鑫案公正宣判后,我们的正义应当帮助受害人张妙家人度过这个惨案所给予他们的心灵重伤和生活疾苦的难关。

  我们帮助张妙之子,不仅是对一个贫困家庭在不幸灾难中的良知救助,而且也是我们的社会正义的自我救助。

 

  在药家鑫案待判期间,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周斌先生发起捐助张妙之子的认捐活动。我赞成并参与了认捐。这个认捐对于张妙家人承受苦痛、坚持要求严惩凶手的正义诉求是具有道义和实际支持的。今日看周斌先生博客(http://blog.sina.com.cn/zhoubin79)宣告,认捐活动按照预期有效进展。这是社会正义和良知之爱,我感受到未来中国的希望和鼓舞。

  我还在周斌先生博客中读到,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家人民事诉讼代理张显先生的一则微博内容:“@西安张显 在考虑起草一个文件,他准备邀请清华大学肖鹰教授,张妙案的代理律师许涛律师以及我,组成募捐委员会,作为募捐过程的发起与监督委员。”(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22b0ae01017v6h.html)

  对于捐助活动,我从未参与过策划、组织,没有必要经验。受张显先生信任和邀请,我表示荣幸和感谢。但是,我慎重考虑,拟组建的“募捐委员会”我不必参加,我建议“募捐委员会”以周斌先生、张显先生和王辉先生(张妙丈夫、张妙之子监护人)为基础,邀请一基金专家和一法律专家组成为宜。

  关于捐助途径,在具有法律保证捐助资金用于张妙之子未来生活和教育途径的前提下,捐助途径越直接越好;捐助进展和捐助金额要同步公开。具体怎样操作,需要基金专业人士和法律界人士设计、拟定捐助途径、基金存储和启用准则等等。

  我本人倾心支持这次捐助活动顺利、成功进行:1)将在得知捐助帐号后,第一时间将认捐款拨入;2)视捐助进展,根据需要,我会在捐助所认捐1000元基础上,增加捐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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