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期和治疗期的侧重点各是什么?
(2008-07-26 22:13:25)
标签:
巩固期治疗期转移复发零毒治疗健康 |
分类: 何裕民谈肿瘤 |
何谓“治疗期结束”,中西医学的认识并不一致,大多数西医肿瘤专家认定,手术、化放疗“结束”,意味着癌症“治疗”的结束,进入了“追踪”、“观察”阶段。因此,它的结束界限相对较清晰,也要早得多。中医学却认为,这只是西医创伤性治疗手段的结束,实际上病人的癌肿并未达到真正的有效控制,一年内癌瘤复发率或转移高达70%左右,就和过早“结束”治疗期有关。所以,治疗期结束的界线,应在化放疗后的1~1.5年。其后,应紧接着巩固期治疗。之所以确定化放疗后的1~1.5年, 临床观察表明: 70%的转移复发发生在这一时期, 这以后, 转移复发的概率明显下降, 故有此界限。
巩固期的治疗,应以中医药手段为主,配合以行为、心理、饮食、社会支持、体能锻炼等各种非医学方法。这一时期的中医药治疗,并不同于“第一治疗”结束后的治疗期“治疗”。从目标上来说,它是以清除痰瘀等为主,同时着重改善气虚、气滞、气郁、湿浊、血瘀等癌变基础,并努力调整免疫状态及心肺肝脾肾等脏器功能;说的通俗些,
它是以调整、优化“内环境”为主,
重在清除改变易于癌细胞生长的内在条件。从处方用药上来说,当以王道为主,零毒治疗,且剂量宜适度。我们一般主张是治疗期的减半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