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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云吐雾”

(2017-06-19 18:30:48)
标签:

电子烟

分类: 时评
2017年6月19日南方法治报
钱夙伟
“吞云吐雾”
       小学门口热销电子烟,一群学生一起“吞云吐雾”。近日在长沙开福区小学门口的一些文具店里竟然销售电子烟,而且消费者就是附近的中小学生。此类现象并非个例,各地都普遍出现。
       我国早有明文规定: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许开设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成人用品店、桑拿洗浴房等经营项目。而且早在2003年,我国正式签署由世界卫生组织批准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条约》,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就包括电子烟这种产品。在学校门口售卖电子烟,说明有关部门需加强对学校周边商家销售电子烟的管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商家要增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不能为了商业利益,不顾学生身心健康;学校也要加强学生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到电子烟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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