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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高速服务区成了宰客“特区”

(2013-04-10 08:10:40)
标签:

厦门

暴利

宰客

高速服务区

监管

分类: 时评

2013-04-10蓝色快报
钱夙伟

 

    一瓶普通矿泉水4块、一小袋面包10块……原本为便民而设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咋成了高价宰客的“特区”?8日,导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价格赶超机场和景区的背后,高额的场租费和监管缺位是不可回避的重要原因。(据4月9日《海峡导报》)

    对此,厦门市物价局表示,高速服务区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企业有权自主定价,只要明码标价就可以了,消费者可以选择不购买产品。这真是奇谈怪论。同样的商品,为什么在高速服务区就属于市场调节价,在高速服务区以外,就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只要明码标价就可以了”,岂不是让高速服务区的宰客,可以没有价格的“封顶”,乃至更加肆无忌惮?至于“消费者可以选择不购买产品”,更是荒唐,如果不是因为需要,又别无选择,消费者难道还会主动地“献”宰?

    在高速公路上,除了服务区超市里的东西,司机没有其他的选择,已经构成垄断,而“高额的场租费”正是依附于垄断经营的暴利。可以说,高额的场租费和商品的高价,是监管缺失的孪生怪胎,并因此恶性循环,从而进一步哄抬了价格。无疑,正是监管部门的失责,让厦门高速服务区成了宰客“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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