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授权”核心不变
“平行进口”提议遭弃
修订《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让外资虚惊一场
文/杨小林
宝马(中国)、奔驰(中国)和负责雷克萨斯品牌车型销售的丰田(中国)等进口品牌在华“总经销商”们,现在可以长舒一口气了,因为让他们焦虑了好一阵子的“适度放开汽车‘平行进口’”的条款,已经从《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彻底删除了。
“没办法操作,而且各方抵制声音很大,只能把它删除了。”负责草拟《办法》(补充规定)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办法》(补充规定)仍处内部意见征集阶段,但是有关各方已就“补充规定”的大致内容达成一致,“年内颁布实施应该不成问题”。
预料中的“流产”
在争议许久后,关于放开汽车“平行进口”的条款最终还是被拿掉了,这为《办法》的修订过程以及《办法》(补充规定)的尽快出台,扫清了最大的障碍。
“各方争执的焦点问题,就是应不应该放开‘平行进口’?”据参与制定《办法》(补充)规定的知情人士透露,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包括商务部在内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负责草拟《办法》(补充规定)的专家组成员,都认为目前国内进口车市场业已形成的格局,对实施“平行进口”政策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
首先,跨国公司在华设立主营进口车业务的“总经销商”们,不会答应有一个竞争对手来参与市场竞争,毕竟通过“平行进口”渠道进入中国市场的进口车,一般都是价格更便宜的“水货”;其次,即便经销商有这样的意愿,也没有哪家经销商敢和厂家“对着干”。
很显然,当前期的政策已经促成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要再通过政策后期的“微调”撼动他们的地位,类似的想法未免过于天真。
2005年4月颁布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汽车,须授权境内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设立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制订和实施网络规划”。
但是,当丰田、通用、宝马和奔驰等跨国车企纷纷在华设立各自总经销商,并借道合资企业销售渠道将进口车与国产车“并网销售”时,业界对于《办法》“客观上加快了外资垄断进口车渠道”的指责,开始愈演愈烈。
而且,在国产车价格逐年下跌的背景下,进口车价格多年来一路坚挺的“怪圈”,亦成为业界指责《办法》的重要依据。于是,通过修订《办法》来平息进口车领域的利益纷争,被行业主管部门提上了议事日程。
今年1月,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首次公开表态,要对目前必须通过总经销商才能获得进口车经营许可及货源的规定进行了修改或者细化,适当放开进口车“平行进口”,支持有条件的进口车经销商直接从国外汽车企业进口汽车产品,抑制总经销商对货源及价格的垄断。
适度放开汽车“平行进口”就意味着,允许部分非汽车商标所有人授权的经销商直接从国外进口汽车,与汽车商标所有人授权的经销商“并行”在国内销售进口车。那么非授权经销商是否能从国内的某外国品牌总经销商那里得到合法货源?
记者从厂家得到的一致回答是“不可能”。因为《办法》中最核心的“品牌授权”原则,已经赋予“总经销商”垄断货源的权利。
有分析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实际上,只要《办法》的核心精神‘品牌授权’继续保留,放开‘平行进口’的政策就无法落地。”该人士甚至表示,从《办法》颁布实施起,至今已有3年了,再回过头来讨论放开“平行进口”的可行性,已经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外资车企的虚惊
但是,类似的“讨论”对于所有在华的跨国车企而言,却利益攸关。
独一无二的“总经销商”地位、比国产车更丰厚的单车利润,还有合资企业历经多年时间打造的遍及全国的销售网络,2005年《办法》出台之初带给外资的这些“福利”,甚至一度超过了他们自己的预期。如果主管部门没有明确提出修订《办法》的意见,这些纯外资背景的“总经销商”们,仍将继续他们在中国市场“如鱼得水”的进口车业务。
谁知商务部官员“适度放开汽车‘平行进口’”的提议刚一提出,便触动了跨国车企那根敏感的神经。
上月,一位接近商务部高层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多家汽车行业的跨国公司驻华负责人,近来都在向他打听关于商务部制定汽车“平行进口”政策的最新动向,以此来表示企业对相关政策调整的深度关切。
“他们听说要推行‘平行进口’,反应都相当强烈。但是由于新政策草案尚未出台,企业有意见也不好公开发表,只能私下通过各种渠道去打听相关消息。”该人士表示,由于此次政策调整的目的之一,就是限制外资在渠道控制和管理上的权限,因此多数企业感到“如临大敌”。
让跨国车企普遍感到头疼的,不仅仅是“平行进口”政策一旦放开,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都无法保障的“水货车”可能蜂拥而入,更重要的是自身作为从进口车认证、货源分配、零部件供应和品牌建设等所有相关业务“一把抓”的“总经销商”地位,可能面临非品牌授权的经销商的挑战。
事后证明,外资的这种担心或许从一开始,就显得多余。
作为酝酿中的《办法》(补充规定)的重要内容,适度放开汽车“平行进口”的条款,却在终端层面缺乏可操作性,遭遇到跨国车企和部分业内人士的一致“反弹”。这项旨在打破外资“总经销制”在进口车市场垄断地位的新政策,虽然经过商务部、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多次提及,并要采取各种措施使其落地,但是在终端执行层面却普遍遭到质疑。
“海关和商检等部门都极力反对,主要原因是相关政策调整,在实际情况中不具备可操作性。”这位接近商务部高层的知情人士上周向记者透露,不仅如此,商务部内部在是否应该放开“平行进口”的问题上,各方亦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其中主管汽车进口的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主张效仿发达国家,通过放开“平行进口”来打破外资“总经销商”在进口车市场的垄断地位;而牵头《办法》制定的市场建设司则意见向左。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的官员上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各部门对适度放开汽车“平行进口”的提议,的确存在很多反对和批评性的意见。而商务部从今年3月起对进口汽车实行VIN码验证制度,也加大了放开汽车“平行进口”的难度。该官员最后表示,是否会出台放开“平行进口”的相关政策,目前还没有定论。
据悉,VIN码相当于“汽车身份证”,由17位数字或字母组成,分别代表生产国别、厂家、车型等信息,以甄别其是否属于经过3C认证的“中国版”车型。对VIN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进口机动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禁止其进口,目的就是要有效防止国外无3C认证汽车入境,维护消费者和合法汽车进口商的利益,在源头上堵住“水货”。
有关专家认为,VIN码验证实际上是彻底断绝了非授权经销商的合法进口渠道,因为他们不可能从国外弄到“中规版”进口车型。从这点上看,“平行进口”实际上不具有可操作性。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告诉记者,放开“平行进口”无异于给“水货车”大开绿灯,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