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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众生肉不可食门第七(1)(飞锡大师)

(2023-10-07 18:23:34)
标签:

净土十要第五

飞锡大师

念佛三昧宝王论

一切众生肉不可食门

至诚心

分类: 蕅益大师
一切众生肉不可食门第七
  问曰:肉者人之所食,而念佛之家绝之,何耶?对曰:夫尸毗救鸽,上称方平者,王禽异也。保命一也。安得故食其肉,用资败躯,而兀兀然不知其惧哉。苟能悟之为未来诸佛者,孰肯飞白刃于赤鳞,放苍鹰于狡兔,如夕蛾投火,自取其毙欤。故楞伽宝经佛语心品偈云:
  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
  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唤狱。
  以斯圣旨,若不施(如字)此财,则网者屠者自息矣。且龙树不轻于鸽雀,高僧不跨于虫蚁。或问其故。答曰:斯之与吾,同在生死。彼或将先成正觉,安可妄轻耶?轻尚不可,岂得夺食其血肉哉。宝性论云:如来藏经中,告舍利弗言,众生者,即是第一义谛。即是如来藏。即是法身。即是菩提。吾谓犬唯逐块,不知逐人,块终不息。唯念过现,不念未来,慢终不息。若如师子而逐于人,其块自息。闻夫敬慢之道,一以贯之。则移敬就慢,均父母于平人,逆之甚也。移慢就敬,均平人于父母,孝之大也。故梵网经云: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孝名为戒,良在兹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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