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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规划委对“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进行了官方解读,该“条例”将从今年10月1日执行。在条例中有这样一句话值得玩味,那就是“乡村违法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这句话意味着备受关注的“小产权房”今后将由乡镇来负责查处。
把查处“小产权房”的权限下放到乡镇政府,相关领导对此的解释是:北京很大,但规划和城管部门的执法力量有限,乡镇政府了解当地情况,能更有效地查处违法建设。从上述解释中,可以看出这位老兄还是说了实话的。
小产权自诞生那一刻起,就因为土地违法而被大众称为“二奶房”,实质上这个“二奶”一直过着胆战心惊的日子,因为随时面临被拆迁的风险。但是害怕归害怕,小产权还是如雨后春笋般在北京各郊区涌现,大有农村包围城市的感觉。
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口号喊的很强大,但实质上真正采取强拆的时候少之又少。这其中一最大原因就是“规划和城管部门的执法力量有限”,人家规划部门高高在上,干点什么不比又脏又累的拆除小产权房强。而城管部门,城市里还有那么多小商小贩等着去抓呢,而且还有罚款。
而拆除小产权房,则要面临很大的风险,人家几十万买的房子,您说拆了就拆了,搞不好还有极端分子搬一个煤气罐和您同归于尽,这样出力不讨好、得罪人的事情谁愿意干啊!得了,干脆把这事情推给乡镇政府把。他们了解当地情况啊,所以他们查处起来更有效。
在我看来,乡镇政府领导不仅熟悉小产权的开发情况,而且恐怕很多人还参与其中,甚至有不少人得到了小产权开发的好处。随便走进一家小产权的售楼处,售楼小姐会万分热情的向你介绍,买我们的房子没有问题,我们的房子绝对不会被拆?
理由何在?销售员的回答一般都不会超出以下三点:我们的房子是和镇政府(或乡镇府)联合开发的;开发商老板是某某镇长或乡长的儿子(或弟弟、或老婆、或小舅子等等);我们的老板和镇长、乡长(还有村长)关系密切。
大家听明白没有,其实大家都是一丘之貉。集体用地也是土地,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拿到手去开发的,那个小产权项目和当地乡镇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既然是一个老鼠洞里出来的,都不是什么好鸟。所以,让自家人查处自家人,最终的结果还是无疾而终。
当时对于购房者来说,没有结果就是最好的结果。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小产权的购买安全度是不是大大增加了,购房者在出手之前不妨打听一下,如果这个项目是镇长儿子或老婆开发的,至少镇长在任期间应该没有拆迁隐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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