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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谈一下王府的侧福晋的问题,信笔写来,可能没有什么结构,主要看内容吧。
讨论清代王府侧福晋的话,要进行一个时代划分,大概是以入关作为区分。入关之前的王公,侧福晋的存在很暧昧。在关外多妻制度的影响之下,嫡妻可能同时有数个,侧妻的地位有的时候是和嫡妻暧昧化的,有可能入关之后文献上写的是侧福晋,而当时事实上就是嫡妻之一。这种多妻制度在后来的玉牒中也有存留,如睿忠亲王多尔衮,虽然玉牒经常把他的数个妻子写成是继妻,但是事实上,他的那些妻子经常不是继妻(清代继妻一般指前面的妻子过世之后的续弦)而是在前任还在世的时候同时娶入的,故而有些玉牒版本也直接写成一娶福晋、二娶福晋,这种形容是比较形象的。
但是清初的这种多妻影响,在入关之后王公的身上是没有继承的。有人讨论康熙皇子们的福晋和侧福晋的时候,援引关外多妻制度,说侧福晋和嫡福晋可以比肩,这个说法显然有悖现实。基本上,入关之后成年成婚的王公,其婚姻多数已经被新的礼制所影响,不再具有那种多妻的概念。但是侧福晋的地位依然高于媵妾(清代档案中,妾、庶福晋、姨太太、另室所居媵妾、媵妾,可以一概都归纳为媵妾),这是毋庸置疑的。
入关后的体制之中,侧福晋的命运主要是根据出身来看的——他们的来源不甚相同。
最为普遍的,是本府包衣的女儿。清代宗人府的户口册里,清中后期的王公的妾室,旗籍基本上都写的是本旗包衣。这也是清中后期的常例。由于王府包衣身份固定,要给主人家中服役,所以包衣的女儿经常就是府里的丫鬟,很容易被收房。当然,被收房不代表就有了侧福晋的身份,一般来说,包衣出身的妾室,生育了子女,才会被“请侧”。但是同时需要强调的是,生有子女但是没有侧福晋身份的,也是常见的。
第二常见的,是家奴,一般来说是买来的。清代制度上是不允许王府买卖人口作为妾室的,但是似乎在执行上相当宽松。晚清口述中,很多侧福晋都是买来的民人,一般小时候就买来,慢慢调教,经常是买来当丫鬟的,从丫鬟再被收房,然后再升侧福晋。不过目前从户口册上看来,这些人在报户口的时候,都是作为府里包衣之女呈报的。
第三种,是属人的女儿。属人制度比较复杂,有兴趣的朋友自己搜我的微博。属人制度在清代一直被削弱,一直一直,所以在清中后期,属人制度基本上只存名义,所以属人出身的妾、侧福晋少了,或者说基本没有。相对而言,清初比较常见,比如说世宗的敦肃皇贵妃年氏,就是属人出身。不过目前的问题在于,无疑,属人的身份是高于包衣的,那么属人之女到底是跟包衣之女一样作为府里的丫鬟被收房然后升为侧福晋,还是说可以直接作为侧福晋娶入呢?两种可能性都很大。不过这方面的记载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过,只能等待新的资料。
第四种,是宫中赐予的。这种情况极为少见,一般都出在皇子或者皇孙的家庭内。比如说醇贤亲王奕譞的大侧福晋颜扎氏,虽然出身内务府包衣,但是其实是官宦世家,祖父还是个世爵,但是在秀女选秀的时候被赐给了奕譞。这种指给的情况比较少见,不过一般来说地位都比较高。
另一方面,按照清中后期的记录,侧福晋是没有丹阐的,换句话说,侧福晋是没有“娘家”的,她所生育的子女,其概念里的“姥姥家”,永远指向的是嫡母的家族。这点十分重要。但是,这也是区分侧福晋身份的一个重要标准。比如说入关之前多妻制度的侧福晋,很可能就有丹阐的意义,而第四种宫中直接指婚的,或许也存在着娘家的意义,当然,毕竟都是不能跟嫡妻相比的。
同时,侧福晋的册封问题跟各种条件有关,故而“事实上”的侧福晋和“册封上”的侧福晋有的时候不一定一致。比如说,某个王府一直号称自己府里有五个侧福晋,而且他们府中的确是这样称呼的,但是在档案上,却只有三个侧福晋是真正得到册封的。这就说明有两个在事实上是侧福晋,而在册封上并不是。这种生活和制度的差异也十分有趣。
大体就想到这么多,以后有新的想法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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