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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法官索要办案经费被录像“求饶”还价实录

(2010-05-13 11: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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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法院执行庭法官陈本涛,在执行案件时向当事一方索要19000元办案经费,整个过程被录像。得知索要办案经费被录像,该院副院长黄良东和执行局长郭振宇出面退费,并要求当事方“得饶人处且饶人”,少要点赔偿。

 

2008年,湖北省武汉憬鑫源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武汉憬鑫源),被青岛润泰公司(下称青岛润泰)拖欠货款70万元,武汉憬鑫源将青岛润泰诉至潍坊市坊子区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坊子区法院执行庭法官陈本涛向武汉憬鑫源代理人黄志宏索要19000元的“办案经费”,黄并秘密拍摄了整个过程。

 

2010年4月,得知黄志宏秘密拍摄了整个过程,武汉憬鑫源法人代表陈芹决心讨回“办案经费”。4月26日,陈芹向法官陈本涛寄去当时拍摄的部分录像光盘,并附信要求陈本涛在3日内归还当年被索要的19000元,并赔偿其损失。

 

5月2日,陈芹接到坊子区法院执行庭庭长赵世国电话。电话中,赵世国称愿意退还陈本涛违法收取的费用,并表示三日内退款。5月4日,赵世国再次致电陈称,法院领导很重视此事,希望派人到武汉专程处理此事。

 

5月6日上午10时左右,在武汉市武昌区闽都宾馆2032房间,陈芹见到了坊子区法院两名法官。

 

“讨价还价”对话摘录:

 

法院官员:我们的同志错了,你得给他们一个改正的机会。我们这么远过来了,得饶人处且饶人……

 

陈芹:我要这5万元多吗,我没有要他们倾家荡产,没有把他们逼到死角。这人只有刻骨铭心的痛,以后他才会记得这些教训。几个钱一打发,不疼不痒的。以后改不改,我也不知道, 再被我撞到,我想几率也很低。

 

法院官员:就算他现在拿出5万元给你,组织上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你没有给他们任何改正的机会。人家来了,也求着你了。

 

陈芹:不要这样说话,不是谁求谁。

 

法院官员:他们跟我说,给我们说说,给我一个机会,我犯错误了,组织还得处理我……不管是组织还是个人,我觉得本身钱不是很多,人家毕竟已经认错了

 

陈芹:我想把这个事情作为一个例子来警醒一下他们,然后从院里头从上到下……当时,他做这个事情收这个钱就应该想到后果,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说句不好听的,这次就被我逮到了,他绝对不止就收我这一家的钱。

 

法院官员:今天要强调的是,这是他们个人的行为,院里绝对不可能让他们有这种行为……

 

陈芹:我只是给他们一个教训而已,作为一种警戒。

 

法院官员:你说给他们警示警示,我们觉得这个态度很好,你这一警示就是5万块……

 

法院官员:你谈的这些损失,我们代表组织给你追回来,马山给你。损失充其量按照银行的利息,给你追回来。精神损失,我们认为不存在。你看他们私下愿不愿意给你点,你们自己协商,组织上不管。

 

(以上对话,摘录自现场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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