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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字3

(2007-10-27 18: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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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原创

 

3 方舟

方舟和我是高中同学,明追暗求两年了,才答应。只是这时候我们去了不同的大学,不同的城市。他去Y城,我去了X城。他有时候感叹说,若是我们在一个城市,我不会答应和他恋爱的,或许他是对的。那时候我太年轻喜欢张望,喜欢浪漫,喜欢有男孩子追着捧着的感觉。我,不算漂亮,但看上去还算舒服,十七八岁的时候已经有些招人喜欢了。于是我骄傲地活在女生堆里,也因此得了些嫉妒和不满。他也活在这个堆里,以不同的姿态,讨人喜欢。女孩子喜欢他在球场上奔跑的样子,喜欢他上课做小动作的机灵,喜欢他有时的轻佻,有时的严肃正经。这些我都不喜欢,单看上他那一对虎牙而已。我不是虎妞一样的女子,但他在我面前看起来就像祥子,憨憨地笑,有点不好意思,露出一对虎牙,一边一个,一下子让他的笑里多了纯真甜美,就像女子的酒窝一样,见了就让人暖心,走了还念着。他对我的侬意,不是出乎意外,但也并非意料之中的事情。所以,我常常抱着试探怀疑的目光看待他的小节目。那时候,所有的恋爱经验都来自于电视剧和书本。而电视总要为增加剧情长度编造出很多无聊的故事,爱的浓烈就是在折磨和被折磨的过程中得以体现的。男生要绞尽脑汁地玩浪漫,女生要欲擒故纵地拒绝,崩溃的边缘是第一回合结束了,双方在心理上稍做让步,心甘情愿地等待着下一轮的磨折。现在想来十分好笑,若是每一段感情都要像打仗一样拼个你死我活才善罢甘休的话,那么结婚对于男人来说真可以算解脱了,宣战的是女方,男人倘若能掌握了“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要塞,便也守得住安稳太平了。一场战争结束,另一场才刚刚开始,带着华美的头冠,轰轰的是礼炮,战甲是白纱是蕾丝,结婚证就是战书,贴了照片,盖了戳,一人一本。书在战在,书毁人散,就这么回事。而旁观的人呢,总喜欢看热闹的开场,只有少些人能坚持到最后嘲笑战败者的衰样,夸叹自己是先知。真的,就是这么回事!

大学四年,和方舟的恋爱穿插在我学习的间隙里。不过,这样的恋爱不是谈的,是熬出来的。不温不火,但并不是小米粥,清淡纯香。也并非炖老母鸡汤,慢火煨得越久营养越高。是念着又见不着的馋嘴,偶尔会欣然抿笑;是一口咂上去的柠檬,挤出两滴泪来还说酸得好。但这种微妙经不起时间像沙漏一样流逝,漏下去的是光阴,独自徘徊,剩下的是寂寞,空落落地散了一地。恋爱变成了压缩饼干,吃着能混个饱,但是没了味道,是不得不吃的干粮,见一面要消化好多天。

恋爱一开始,总是痴痴的。夜里不睡觉躲在被窝讲电话,挂了电话还要发短信,白天昏沉沉地在课堂上写书信,模拟幸福的姿态。好多短信,我是誊录在本子上的。书信是走哪写哪的,恨不得把我的所见所闻以自然主义的手法统统写下来。所以信封里装的,有信纸,那是在宿舍工整写的,有作业本,是课堂上开小差写的,有小纸条,是校园里石凳上写的,有面巾纸是餐后写的,有桔子皮是吃完水果写的。那时候有说不完的话,写不完的字,中文,英文,白文,古文,诗歌,俚语。老师表扬了我要写,被批评受委屈了也写,春天花开了秋天叶落了,夏天蝉鸣了,冬天下雪了,一年一年。他也写,是说不过去的时候回上一封,像是要堵堵我这张喋喋不休的嘴一样。男孩子看不惯女生的缠绵悱恻,无绝期的样子,麻得很,不见效,不如一个电话来得干脆爽快。但他怎么知道,书信是有生命的,字里行间流淌的是温婉的情义,鸿雁归时是欲说还羞,难以掩饰的喜悦,拆开信来,是哭是笑,是寒是暖只自己知道,是掩不了挡不住的。电话一来,设问反问诘问,讽刺反语都出来了,哪句是真,哪句掺假。看不见表情,实在不好判断。而且还要爱着面子不喜形于色,也不痛苦抽泣,不歇斯底里,也不置若罔闻。一来二去,电话反倒是假,信才是真。信是压在箱底的,不敢也舍不得拿出来一遍遍读的,怕读得一会儿欢喜,一会忧,心脆弱得像平静的湖水,微风一来,就起了波晕,开了涟漪。若是投了一粒石子,那更了不得,这一天都给缠绕着,摆不开干系。电话里说过的话,当时是情真意切,藏在耳朵里,捧在手上,揣在怀里,记在心尖。再往后些日子,说过的话丢在路上,散在风里,能记个大概意思已经万幸了,再拍脑袋也想不出当初这侬意绵绵的话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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