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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的村民为何还要下跪?

(2010-05-06 08: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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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由对村上账目不公开产生质疑,发展到对村委会“一把手”存在经济问题的怀疑,继而演变成千余村民跪请市长“出面答复”的轰动事件……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办海洋村部分村民的举动,让原本只有在“青天戏”里才能见到的跪求场面,赫然出现在公众面前。事件最新进展,庄河市市长孙明被责令辞职,海洋村全部账目已被封存并交由大连市方面稽核,原村委会“一把手”刘庆连被停止职务,并被大连市纪委带走作进一步调查。(《华商报》5月5日报道)

 

关于“下跪”事件,舆论多有讨论。作为一个老家距离事发村只有几十公里的媒体人,我虽未发言,却一直在通过多种渠道关注。所谓“膝盖的胜利”,说到根儿上仍然不过是“眼球效应”的胜利,出现一个似乎很符合老百姓预期的走向,也还远远谈不上人民的胜利——这种犹如行为艺术的方式、这种举国关注的舆论压力,显然属于“非常态”。管得了这次,管不了下次。我最想不明白的是:当地农村不是推行了基层民主、实施了村民自治了吗,既然“自治”了,既然“民主”了,为什么只想弄清楚国家到底给村上拨了土地补偿款没有,拨了多少,还要“越级上访”甚至不惜“下跪”,闹出如此大的动静?多大点事儿嘛!

 

我有个亲戚,就是当地人,据说事发当日还到现场“围观”过。面对我这个电话提问,人家哈哈大笑——这些年他们也被告知自己“自治”了,“民主”了,但所有的感受,就是每三年一次“村委会主任”选举的时候,大家都可以貌似很严肃地投上一票。一些候选人也非常活跃,选举前后通过各种亲戚关系、邻居关系上门“拉票”,而现在农村可选择的“能人”也不是太多,基本都是在镇上给出的候选人里头“扒拉”出来一个。而一旦选举结束,“自治游戏”似乎也就结束了——人家怎么干,平日都忙些什么,是基本不向大家汇报的,甚至怎么处理村里的小企业、怎么把地卖给开发商这样一些事情,也是“机密操作”的,更不要说“村里账目”了,那是留给“上级”查的,你平头百姓来查什么?

 

这其实折射了很多乡村的一种管理生态。一方面,我们说乡村民主、村民自治在呵护着农民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所谓的民主与自治,往往只剩下“皮毛”与形式,并没有真的成为一种基本的生存方式。我曾在QQ上询问当地一位教师:老百姓不满意,为什么不联手罢免村干部?得到的回答还是带有一些“嘲笑”——你说起来简单,没有上级“支持”,村官是那么好罢免的?有没有深仇大恨,谁牵头不得罪人?哪个村官在当地不是“有权有势”的,你搬不倒人家以后还咋混?当然,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上级”要是支持你行使罢免权力,早就支持你把这点事儿解决了,还至于闹的这么大呢?正是如此逻辑之下,自治的“主人”一次次询问、一次次打听,结果仍会一次次被当球踢来踢去;本该接收老百姓监督的村主任,只能事情闹大后被“超越等级”的纪委带走调查。

 

老实讲,作为一名研读过几年政治学理论的人,我对这种困境感到茫然无解——我们总以为,基层自治就是要解决权力自下而上的问题,改变权力总是自上而下的野蛮。但这种“自下而上”怎么全面建构起来,绝非一朝一夕可以造就。村委会组织法之类的法律实施多年了,就我接触的大量农村而言,推行“选举”之类形式上的自治、民主,似乎都不是大问题,根据民政部的数据显示,在2005—2007年这一轮村委会换届选举中,623690个村已完成选举,全国平均选举完成率达99.53%。形式是有了,但内涵怎么样,显然不容盲目乐观,村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何一条条实现,村民自治如何成为村民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民主”,还有不少的路要走。如果连了解“政府给了我多少土地补偿”这样最基本的权利都解决不了,还谈何“自治”?

 

写这篇文章时,我又联系了那名当地亲戚。他说,村民们对现在这样“满意的结果”也很意外,连说了多个“没想到”——“没想到能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没想到能解决的这么快、没想到咱们还能把一个市长搞下台”。言谈中,他说了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心得”——有事儿还得闹啊,“不闹不行”。我绝无“挑事儿”之意,这是原话,在老百姓的眼里,什么民主机制,什么越级不越级,管用就是硬道理。而就在当日媒体上,当地一名公务人员还非议称,“村委会不答复,还有街道办;街道办不管,还有区政府、检察院,为什么动不动就去找市政府呢?”这样的程序指责,在这种朴素的民众心得面前有点乏力与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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