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给房地产提前过“愚人节”
——任远
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了《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
我看后,无语,不知道说点什么好了(按照鲁迅先生的话说:我已经出离愤怒了)!
09年上半年(除了6月份)房价虽然在同比下降,但降幅微乎其微,数据如下:
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下降0.9%
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下降1.2%
3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下降1.3%
4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下降1.1%
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下降0.6%
09年下半年(自6月之后)房价扶摇直上,涨幅愈来愈大,数据如下:
6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0.2%
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1.0%
8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2.0%
9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2.8%
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3.9%
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5.7%
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7.8%
而且我们都知道,上半年成交量远远少于下半年的成交量,特别是二手房,大多都是在6月份之后才爆发式增长的,特别是在11月份和12月份两个月,更是创造了天量成交,因此,下半年的房价更能说明问题。
即使按照上半年和下半年成交量各占全年的50%,仅看各自的涨幅,也决然不能得出全年上涨仅1.5%的数据,难道统计局统计的70个大中城市把一二线城市房价过快上涨30%以上乃至50%以上的城市都给剥离出去了吗?但即使上涨30%以上的城市都给剥离出去,那么上涨10%以上的城市统计出来的结论应该是10%以上,也不可能仅仅是1.5%呀,难道这统计的不是中国而是非洲的某个国家?
如果真如统计局统计的房价上涨仅仅1.5%,那么中央去年年底一系列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政策难道是闹着玩的吗?
真不知道这次的数据怎么统计出来的?
我们都知道,4月1日才是愚人节呀,是不是统计局搞错了,提前给房地产过“愚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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