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春节的时候,都是民工或者民工头们忙着“跳楼”的时候,前天看报道,一个民工头因为有恐高症,所以让他妻子替自己“跳楼”。
我想在民工把跳楼作为自己维权的手段的背后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分析的东西。
第一、就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利益依然无法得到保障,大部分农民工的工资是拖着不发的,或者干脆称为真正的“年薪”了,工资一年一发,我想这是造成年底“跳楼秀”的关键因素。
第二、农民工的维权途径太狭窄,而且对于现在的法律的公正性的信任度比较低,我曾经认识一个人,开发商欠他十多万,而且一拖就是三年,虽然去法院,可是官司赢了,钱依然没有着落,所以最后只能到处找关系,要回一半来。现在很多人的思想里:法院是保护有钱人的机构,穷人是打不起官司的。
第三、现在的社会舆论的效力在逐步增大,通过“跳楼”引起社会关注,已经成了解决问题的最有效途径。
在解放前,现在国外好像也是如此,一个群体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的时候都第一个想到“工会”,不知道现在国内的“工会”都在忙活着什么,我们已经“不见大哥好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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