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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仿古制作的“样本”问题之三

(2007-08-04 22: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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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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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段话不难看出,在百余年来《三礼图》与金石学的较量中,后者最终获得了胜利。经过徽宗一朝的复古运动,《三礼图》在士大夫心中已经完全丧失了权威性。他们所推崇的,是仿照古器制造的“新成礼器”。在他们看来,形制合于“古器制度”是第一位的,至于材质是用铜还是漆木则是次要问题,可以根据条件权宜处置。

  王普的建议由于朝廷没有“《博古图》本”而被搁置,但以他为代表的声音却在不断推动朝廷向着政和新礼的方向回归。绍兴九年(1139)八月,高宗就曾诏命东京留守搜集残余的“新成礼器”(22)。是年十月,太常寺提出了改造铜爵的建议:
  “今遵依指挥讨论祭祀服用,欲且遵依绍兴四年已得指挥外,其所用爵以木为爵形,而背上负尊。按《郊庙奉祀礼文》谓许氏说“象爵之形,中有鬯酒,又持之也”。昨来臣僚看详,以谓不应古制,欲仿古刻为爵形,凿其背以实酒,以应《说文》“中有鬯酒”之义。又考《礼象》铜爵之制,有首、有尾、有柱、有足、有柄,正得古制。兼昨来政和年间,已曾依此改正铸造,缘渡江之后,类皆散失。兼昨绍兴七年明堂大礼,御前降到古铜爵,依得《礼象》制度。今来合将木爵并行改正,用铜制造。欲乞送工部下文思院,依样制造铜爵并坫。”(23

  据此段史料,绍兴七年明堂大礼曾使用“御前降到古铜爵”。《郊庙奉祀礼文》为神宗元丰年间太常陈襄等人所详定,陆佃亦曾参与其事(24)。有趣的是,这次礼官在论证古爵形制时,还参考了陆佃《礼象》中的图样。在朝廷缺乏新礼器图的情况下,私家撰述的礼图发挥了意想不到的作用。这次讨论能够将文献、礼图、古器实物相结合,说明古器物学已经深深的渗入到礼学的传统中(25)。

  绍兴十年(1140)七月丙寅,太常寺奏大礼祭服事,高宗表示:“朕尝考三代礼器皆有义,后世非特制作不精,且失其义。朕虽艰难,亦欲改作,渐令复古。”(26)此后,南宋朝廷终于访求到《宣和博古图》,使复兴“政和礼器”成为可能。绍兴十三年(1143)二月,礼部上奏:“窃闻朝廷已求得《宣和博古图》本,欲乞颁之太常,俾礼官讨论改造,将来大礼祭器悉从古制,以称主上昭事神祇祖考之意。”其后皇帝下诏,由秘书省现管的三部《宣和博古图》中“给降”一部(27)。从此,《宣和博古图》就成为南宋改造礼器最重要的依据。

  绍兴十四年(1144)七月,高宗命给事中段拂、户部侍郎王鈇、内侍王晋锡等人主管改造礼器事宜(28),同时还成立了专门机构——礼器局。十五年(1145)八月,高宗手诏命有司讨论修整南郊大礼所用祭器。十月,太常寺上奏:“今检会政和六年臣僚家庙所用祭器,系礼制局制造。取旨以次给赐臣僚之家,令将逐色祭器内各取一件缴赴所在州军,限目下差人管押赴寺,以凭照应讨论施行,用毕给还。”(29)政和年间制造的“新成礼器”除大批用于国家祀典以外,还曾赏赐给重臣作为家庙祭器,蔡京、童贯等权臣都曾得赐(30)。这些家庙祭器完整保存了“新成礼器”的组合原貌,因此成为重要的“样本”资源。十一月十一日尚书省箚子:“契勘参知政事翟汝文曾任礼制局官,其家以古器、制度、文字并图样甚多,乞下翟耆老尽数检寻,时踅发赴礼器局参照讨论,候了毕给还。”(31)翟汝文是徽宗时参与制礼作乐的骨干,史称其“好古博雅,精于篆籀”(32);政和礼器的很多铭文都是出于他的手笔,他还曾自制仿古铜器(33)。此时翟汝文虽已去世,但其家中仍藏有很多古器、图样和铭文拓本,很可能还包括政和礼器的图样,此时也命其子翟耆年尽数上交。经过多年来不遗余力的搜寻,南宋朝廷终于积累了足够的礼器样本。

  十一月,段拂、王鈇等人汇报了他们制定的改造方案(34)。从这一方案我们可以看出,当时改造礼器的最高标准是《博古图》和“新成礼器”。凡是《博古图》“该载”的,如著尊、著罍、壶尊等器物,均以《博古图》为样本来制造,同时参考“新成礼器”样式。《博古图》没有“该载”,但有“新成礼器”可以依据的,如山尊、铏鼎等器,就仿照“新成礼器”来制造。《博古图》不“该载”,又无“新成礼器”可供仿照者,如概尊等器,就参考“秘书省见管古器”来制造。实在没有样本可以依据,而又无关紧要者,比如“太庙俎案”,仍然按照《三礼图》改造(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所有礼器的材质均严格按照礼书规定的制度,除圆坛正配位祭器依礼仍用陶瓷器外,其他此前权用陶瓷漆木器代替者,均改用铜器。当然,此时南宋政府的实力已经足以支持如此大规模的制作了。

  通观南宋朝廷恢复“政和礼器”制度的过程,主要的“样本”来源大概有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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