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思维】(451):何为正义?
(2020-08-10 11: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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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rightness)和善(good)是伦理学的两个基本概念。围绕这两个基本概念的定义以及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就构成了整个伦理学的基本理论架构。当把正当限定于社会制度时,我们就得到了正义(justice)的概念。
正义一词由来已久。亚里士多德主要将其用于人的行为。但在近现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正义的概念越来越多地被专门用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认为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典型的正义观有:功利主义的正义观、直觉主义的正义观和作为公平的正义观。我们正在发展一种“系统主义的正义观”。我们这里讲的是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观。罗尔斯通过对传统社会契约论(洛克、卢梭和康德等)的进一步抽象,得到了更加抽象的社会契约论,即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
昨天晚上,突然想到一个解释作为公平的正义原则的麻将例子。对于麻将来说,何时结束对输赢结果影响很大。那么,在谁输谁赢并不确定的开始时刻,确定好结束的时间,就比较符合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原则。严格的正义原则是在满足“无知之幕”的原初状态,由理性和平等的参与各方共同选择的原则。这样选择的原则就是所谓的正义原则。“公平的正义”概念也是由此而来。正义原则主要解决社会合作带来的利益或分担的分配份额问题。如果份额的分配是各方都满意的,就被认为是正义的。
这里,显然没有考虑“绝对值”问题,或者说,没有解决科学不科学的问题。例如,各方都满意就是“好的”(good)吗?根据系统需求理论,“好的”具有客观标准,这个客观标准就是系统的耗散结构状态。对耗散结构的满足就是善(good),所有促进趋向耗散结构的因素就是有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