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思维】(346):文化产业研究的远古基因:古文明与超越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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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学者约翰·霍金斯1997年提出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迅速得到了全世界的响应。为了深刻理解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趋势,必须对人类文明的历史及其基本架构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认识事物最基本的方法就是分类。所以,美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认为,历史研究必须以文明作为基本单位。在古文明灭绝的基础上,产生了四种不同的超越突破,相当于把目标和手段作为分类准则对超越突破的分类,包括希伯来宗教型超越突破、印度宗教型超越突破、希腊型超越突破和中国型超越突破。这些构成了文化产业研究的远古基因。
所谓文明,就是普遍观念指导下的社会行动。文字的出现使得跨地域普遍观念的形成成为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人类文明的形成几乎与文字的出现同步。所谓古文明,就是普遍观念不能离开社会行动单独存在,社会行动也不能离开普遍观念单独存在,跨地域社会组织是普遍观念和社会行动相互维系的纽带。两者在互动中共同变化,这就是古文明的演化法则。根据热力学定律,任何组织内部都会产生无组织力量的熵增加,使其不断弱化,由此使得普遍观念和社会行动无法相互维系,这就是古文明灭绝的机制。古文明灭绝主要是指普遍观念和社会行动不复存在,文明由此瓦解为一个个独立存在的小团体,相当于“碎片化”。
古文明除了灭绝之外,还有一种命运,就是发生超越突破。所谓超越突破,就是产生一些不依赖于社会行动的普遍观念,主要内容是指超越视野中的目标和价值,其载体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有点类似于“局部包含整体信息”的全息照片。在古文明中没有个体的概念,一个人参与社会行动就意味着彻底的融入到社会里,个人绝不可能从社会里走出来询问“我是谁”,反思个体的“我”应该做什么。也就是说,古文明的参与者是社会的一部分,只有在社会里才能将自己定位,如果社会没有了,作为社会有机体一部分的“我”亦不复存在。发生超越突破之后,超越视野中的价值维持着个体的意义,即使社会解体了,超越视野中的价值维持着个体的意义,追求这些价值的人依然可以意识到自己作为独立个体的存在,从此个体产生了,一个个独立的个体成为了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这在古文明中是不可能的。
在古文明中,普遍观念传播要通过社会行动甚至社会组织,发生超越突破之后,这些观念可以通过个体传播,自我复制,即使孕育它的社会已经解体,这些观念本身可以通过个体复制,甚至在传播中演化,由它们组成的文化从此绵延不断,人类的文化价值追求可以独立于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其意义是革命性的。
按照目标与方法,即终极关怀(离开此世和进入此世)与实现手段(依靠外部力量和依靠自身力量)两个准则,可以把超越突破分为四种类型:第一,是希伯来救赎宗教,其核心是“渴望救赎的灵魂”,人要离开这个世界得到拯救,依赖的是神秘的外在力量。第二,是印度舍离辞世的解脱,解脱依靠个体修炼即内在力量,其关键词是“解脱的自我”。第三,是希腊型的认知理性,个人通过对外部自然规律的认识追求此世价值,关键词是“认知的主体”。第四,是中国型的以道德作为终极关怀,个人依靠内心向善的追求达到此世目标,关键词是“向善的意志”。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即使在相同的科技水平和社会经济条件下,也会存在多元的文化与复杂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