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思维】(51):法律的形成机制 关键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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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思维】公众微信推送文章(51):法律的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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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行政是国家治理结构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关于法律的起源、正当性和形成机制的研究对于国家治理结构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作用。中国能否在二十一世纪主宰世界,主要取决于我们的国家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建设。在系统经济学研究中,我们把经济制度划分为自组织制度和层级制度。对应的,我们把法律也划分为两种类型:自组织法律和层级法律。自组织法律是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自组织而形成的法律。例如,民间的一些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都属于自组织法律的范畴。镶嵌于不同层次系统的个体之间通过自组织形成不同层次的自组织制度和法律。与层级经济制度对应的层级法律,属于建立在工具理性之上的他组织。顶层设计就属于层级制度和层级法律的范畴。法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希腊人认为,法律是自然规律的延伸,这种思想不论对于自组织法律还是层级法律均具有指导意义。社会系统的层级结构决定了法律的层级结构。
在研究经济系统的制度边界时,昝廷全(2008)将制度边界划分为第一类制度边界和第二类制度边界。第一类制度边界是指由于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导致的“制度空白地带”,第二类制度边界是由于技术进步所造成的“制度空白地带”。昝廷全(2008)进一步指出,任何制度,不论是层级制度还是自组织制度都存在制度边界。这种思想同样适用于法律。也就是说,法律永远是一个开放系统,永远存在法律边界。在法律边界上,对个人自由的约束应当回归到“个人自由与应尽义务是一个统一体”这一系统主义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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