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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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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的历史深度 (The historical depth of institutional research

(2013-05-29 13:21:52)
标签:

财经

制度研究的历史深度

(The historical depth of institutional research)

    从历史研究的渊源上讲,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朔到轴心文明时期的古希腊。轴心文明时期,有四种典型的观念系统:第一,是希伯来救赎宗教,人要离开这个世界得到拯救,拯救依赖的是神秘的外在力量;第二,是印度舍离此世的解脱,解脱依靠个体的修炼;第三,是中国型的以道德为终极关怀,个人依靠内心向善的追求达到此世目标;第四,是希腊型的认知理性,个人通过外部自然规律的认识追求此世价值。在希腊人的心目中,法律是自然规律的延伸,其本质就是自然规律。在系统经济学的研究中,我们从层级过渡和自由度归并的角度演绎出制度和管理规则,完全和希腊“法律的本质是自然规律”的思想完全一致。

 

    城邦是希腊人理性和法律实施的基本单位。希腊法律(nomos)的原意是分配,城邦中的人各得其所,此即符合自然法则即正义的本来含义。罗马法律继承了希腊把正义视为让人各得其所的理念,将其细化为“正义是赋予公民应有权利稳定而永恒的意志”。当权利为公民应得之物时,拥有权利的公民通过双边协议制订的契约自然就变成了法律的一部分,也就有了公民自主选择的内容。由此完成了从希腊法律(nomos)到罗马私法(lex)的过渡和拓展。罗马私法的建立极为重要,它为罗马共和国的建立提供了法律正义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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