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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属于我们自己,所以,无论是我们的理性,还是我们的意志,
都不能主宰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我们并不属于我们自己,所以,让
我们不要把寻找能满足自己欲望的手段作为我们的目标。我们并不
属于我们自己,所以,让我们尽最大可能地忘记自己,忘记一切属
于我们的东西。恰恰相反,我们是属于上帝的,所以,让我们为他
而生,为他而死。”这些教义似乎是早就为弗洛姆预先准备好了的,
因此弗洛姆一遇见它,也便紧紧地把它抓在了手里,最终把它放在
了他的《逃避自由》一书里;并拿它与奥古斯丁、阿奎那和路德的
宿命论作了一番比较,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加尔文的宿命论在其
整个思想体系中所占的位置极为重要,它是加尔文整个思想体系的
基石,甚至可以说是中心。他假定了,上帝不仅事先安排好了哪些
人应该受到恩赐,而且事先也决定了哪些人应该受到永远的诅咒。
经他这么一假定,宿命论就被赋予了一种新的内容。一个人的得救
升天或被打入地狱,与他在世时是行善还是作恶毫无关系,而是在
他降生之前,就已由上帝预先决定好了。至于上帝为什么会厚此薄
彼,这则是个秘密,凡人不该寻根问底。上帝之所以要这样做,主
要原因在于他喜欢用这种方式来显示他的无穷的权力。”我忍不住
把它们抄在这里了。同时抄在这里的,当然还有我的疑问。
如果上帝真的像加尔文所说的那样高高在上、蛮横无礼、毫无
慈爱和正义的话,那我们为什么还要“为他而生、为他而死”呢?
这样一个暴君,难道也值得我们去为他奉献毕生的热情,甚至牺牲
一切?到底是加尔文在胡言乱语,还是上帝本来就稀里糊涂呢?
我从来就没有否认过宿命的存在,宿命自然有宿命的根据和理
由,但我也从来不承认什么“历史的发展是由一种不可抗拒的命运
所决定的”之类的理论。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及可知性当然是有的了,
正因为这样,人才不可能沦为命运的奴隶,只是一味地受命运的摆
布,甚至欺凌。只有那些没有一点儿朝气的人才会完完全全地依赖
于命运,顺从于命运,在命运面前无能为力。错了,把生命交给命
运,让自己的生命在命运的手中变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难以辨认、
最后彻底地变成一种不伦不类的东西,肯定是错了。既然明明是错
了,那加尔文为什么还要一再地蒙骗我们,麻痹我们,让我们一错
再错呢?
很简单,这是他生命的阈限,认识的阈限。一个人,一旦误入
了一种阈限之中,又死心蹋地爱上了这种阈限,处处地维护着这种
阈限,同时号召所有的人都进入这种阈限之中,那他肯定是误入一
种误区了。这种误区,他自己肯定是看不见的。就是看见了,也是
井底之蛙的那样的看见。正因为他看不见,或看不全面,他的眼前
才总是经常地出现这样一种幻像:上帝是全能的,可信的。只可惜,
他如此地信赖上帝,上帝最终也没能给他一个全能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