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恒卦之王安石变法——读典故明易经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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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六。振恒凶恒极便要反常王安石变法富国强兵赴汤蹈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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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解】振,是抖擞撼动的意思。“上六”阴柔,本不能固守恒道,且居在恒极震终的地位,恒极便要反常,震终就要过动。而宋时王安石变更旧制,越弄越糟,是为“振恒”,焉得不凶?
典故“王安石变法”见下文
王安石变法,又称熙宁变法,是宋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自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结束。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熙宁二年(1069年),在宋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变法开始实施,王安石与吕惠卿、曾布、吕嘉向等人围绕富国强兵目标,陆续制定并实施了均输、青苗、募役、市易、免役、方田均税、裁兵、将兵、保甲、保马等新法。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新法全被废除,变法以失败告终。
王安石变法是在不触动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前提下,对生产关系进行局部调整,是社会改良性质的改革。变法措施的推行,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加强了国家的军事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促进了经济发展,客观上有利于社会进步;但变法以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为出发点,农民的处境没有根本改变,负担依然沉重,所以该变法也不能从根本上摆脱封建统治危机。王安石变法中的保甲法是指农户十户一保,五十户一大保;两丁以上人家出一丁,农闲练兵,平时维持社会秩序,战时征集入伍;大保每夜五人在保内巡警;该举措寓兵于农,减少募兵,节省了军费开支。青苗法是指由农民自愿申报,春天向官府请贷钱粮,半年为期,偿还利息两分,使农民不误农时,限制了高利贷者乘隙盘剥。
从王安石变法,到宋神宗去世,新法共实行了16年。富国的目的实现了一部分,起码国库充盈了许多,躺了一亿贯;强兵计划泡汤了,两次对阵西夏,都铩羽而归。一句话总结,“富国有术,强兵无方”。
支持王安石变法的宋神宗,不幸37岁就英年早逝了,没人接力。继位的宋哲宗才10岁,变成他奶奶高太后在主持国政了。闲置了十来年的司马光被请了回来。在司马光主持下,新法无论好坏,尽数被废,完全成了意气之争。这时的司马光不是“砸缸”了,而是“砸光”了。
8年之后,哲宗成人,又将旧党赶走;到徽宗上台,新党蔡京大权在握,对旧党反攻倒算,牵连更广。那时,已完全没有改革,只剩下党争互害了。
王安石敢于挑战天命、挑战祖宗之法、挑战世俗之言,哪一项都需要赴汤蹈火的勇气。
当时,大臣文彦博和宋神宗有过一次意味深长的对话。他说,皇上,士大夫都不喜欢新法啊。宋神宗说,你怎么不问问老百姓喜不喜欢啊。文彦博理直气壮地说:皇上,你是和士大夫共治天下啊,不是跟老百姓啊。士大夫不高兴了,您的执政基础就没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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