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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节卦之陈仲子三日不食——读典故明易经184

(2023-12-26 15: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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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节不可贞

陈仲子三日不食

夫蚓上食槁壤

下饮黄泉

不义之禄而不吃

分类: 大千世界

 

【原文】节。亨,苦节,不可贞。

【话解】事既有节,自能亨通。节中本有亨义,节贵适中,过常便要苦了节,至于苦,岂是常道?所以不可固守。凡人立行,或仕或止,或久或速,务得其时;或远或近,或去或不去,归洁其身。如陈仲子三日不食,许行并耕,泄柳闭门,皆非正道,是不可持久的。

典故“陈仲子三日不食”见下文

孟子跟匡章在谈论什么是真正的廉士 匡章曰: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 居於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六十、节卦之陈仲子三日不食——读典故明易经184

陈仲子当时齐国的贵族。陈仲子的哥哥是做官的,他觉得自己的哥哥做官不清廉;所以自己一个人住在於陵,自己有什么就吃什么,但哥哥送的东西绝对不吃。

匡章说:他很有骨气,家里比较贫困,又不吃哥哥送的东西,有一天竟饿得走不动路,耳朵听不见,眼睛也看不见,只能在地上匍匐着前进。突然在地上摸到一个像枣一样的东西,虽然摸上去那颗枣已经被虫子吃掉一半了,但这不是哥哥的粮食,于是拿起来也顾不得去洗一下,囫囵吞枣的给吃掉了。当体力少许恢复,眼睛才看得见、耳朵才听得见。匡章说,这么一个人应该算得上是廉洁之士了。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虽然,仲子恶能廉? 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孟子说:在你们齐国如果要找两个德行高尚的人,我觉得陈仲子绝对是算得上的。虽然如此,但陈仲子并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廉洁之士。他的所作所为充其量跟蚯蚓是一样的。这时匡章听到如此评价,内心是很疑惑的。

于是孟子继续解惑道: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才是真正的不依靠任何人。而现在陈仲子的清廉体现在不吃哥哥的食物,那么我问你陈仲子的房子是谁造的?是像伯夷一样的人造的?还是像盗跖一样的人造的?他吃的粮食是像伯夷一样的人种的?还是像盗跖一样的人种的?一连串的问题,让匡章哑口无言。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纑,以易之也。

匡章说:这有什么关系呢?他亲自编织草鞋,妻子开辟纺织麻线的事,住的房子、吃得东西,是拿这些交换来的呀。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曰:恶用是鶃鶃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鶃鶃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於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 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孟子继续说道:陈仲子是齐国的贵族世家子弟。他的兄长陈戴俸禄很高,有万钟;但是他认为兄长的俸禄为不义之禄而不吃,以兄长的房子是不义之室而不住,所以离开自己的兄长,离开自己的母亲,住在於陵这个地方。

有一天他回家去看望母亲时,看到有人给他哥哥送一只鹅,马上憎恶的眼神就瞟了过去,皱着眉头说:要这嘎嘎叫的东西干什么?过了两天,他的母亲把鹅杀了让他过来吃。因为毕竟住在於陵,那个地方没有什么吃的,母亲想给他改善改善伙食。正吃的开心,他哥哥陈戴从外面回来,说:这便是那嘎嘎叫的东西的肉。你不是看不上嘛,你吃它干嘛。仲子一听,便跑到外面把肉呕吐出来。

母亲的东西不吃,妻子的食物却吃;兄长的房屋不住,於陵的房屋却去住,这样能称得上是廉洁的典范吗?所以,这样的人的德行充其量就跟蚯蚓是差不多的。怎么能称之为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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