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节卦之陈仲子三日不食——读典故明易经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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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节不可贞陈仲子三日不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不义之禄而不吃 |
分类: 大千世界 |
【原文】节。亨,苦节,不可贞。
【话解】事既有节,自能亨通。节中本有亨义,节贵适中,过常便要苦了节,至于苦,岂是常道?所以不可固守。凡人立行,或仕或止,或久或速,务得其时;或远或近,或去或不去,归洁其身。如陈仲子三日不食,许行并耕,泄柳闭门,皆非正道,是不可持久的。
典故“陈仲子三日不食”见下文
孟子跟匡章在谈论什么是真正的“廉士”。
陈仲子是当时齐国的贵族。陈仲子的哥哥是做官的,他觉得自己的哥哥做官不清廉;所以自己一个人住在於陵,自己有什么就吃什么,但哥哥送的东西绝对不吃。
匡章说:“他很有骨气,家里比较贫困,又不吃哥哥送的东西,有一天竟饿得走不动路,耳朵听不见,眼睛也看不见,只能在地上匍匐着前进。突然在地上摸到一个像枣一样的东西,虽然摸上去那颗枣已经被虫子吃掉一半了,但这不是哥哥的粮食,于是拿起来也顾不得去洗一下,囫囵吞枣的给吃掉了。当体力少许恢复,眼睛才看得见、耳朵才听得见。匡章说,这么一个人应该算得上是“廉洁之士了。”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虽然,仲子恶能廉? 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孟子说:“在你们齐国如果要找两个德行高尚的人,我觉得陈仲子绝对是算得上的。虽然如此,但陈仲子并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廉洁之士。他的所作所为充其量跟蚯蚓是一样的。”这时匡章听到如此评价,内心是很疑惑的。
于是孟子继续解惑道:‘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才是真正的不依靠任何人。而现在陈仲子的清廉体现在不吃哥哥的食物,那么我问你陈仲子的房子是谁造的?是像伯夷一样的人造的?还是像盗跖一样的人造的?他吃的粮食是像伯夷一样的人种的?还是像盗跖一样的人种的?一连串的问题,让匡章哑口无言。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纑,以易之也。”
匡章说:“这有什么关系呢?他亲自编织草鞋,妻子开辟纺织麻线的事,住的房子、吃得东西,是拿这些交换来的呀。”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曰:‘恶用是鶃鶃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鶃鶃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於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 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孟子继续说道:“陈仲子是齐国的贵族世家子弟。他的兄长陈戴俸禄很高,有万钟;但是他认为兄长的俸禄为不义之禄而不吃,以兄长的房子是不义之室而不住,所以离开自己的兄长,离开自己的母亲,住在於陵这个地方。”
有一天他回家去看望母亲时,看到有人给他哥哥送一只鹅,马上憎恶的眼神就瞟了过去,皱着眉头说:‘要这嘎嘎叫的东西干什么?’过了两天,他的母亲把鹅杀了让他过来吃。因为毕竟住在於陵,那个地方没有什么吃的,母亲想给他改善改善伙食。正吃的开心,他哥哥陈戴从外面回来,说:‘这便是那嘎嘎叫的东西的肉。你不是看不上嘛,你吃它干嘛。’仲子一听,便跑到外面把肉呕吐出来。
母亲的东西不吃,妻子的食物却吃;兄长的房屋不住,於陵的房屋却去住,这样能称得上是廉洁的典范吗?所以,这样的人的德行充其量就跟蚯蚓是差不多的。怎么能称之为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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