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八“不要”——中医古籍校注琐议(上海中医药大学 段逸山)
(2012-10-17 10: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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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中医文献界正在开展四百部中医古籍的整理工作,笔者在阅读整理出来的部分初稿中,发现了诸多带有共通性的问题,归纳为一“要”八“不要”,以提请各地参与此项工作的学者注意。
【关键词】中医古籍;校注;八“不要”;一“要”
四百部中医药古籍的整理工作,现在正进入到校注阶段。我近日阅读了几部书稿,在学到一些古老而又新鲜内容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需要引起参与此项工作的同仁注意。归纳起来,大致有“一要八不要”。先说“八不要”。
第一个“不要”:不要轻改底本。
底本是校注者的工作本,也是所依据的母本。前人对底本的选择非常严谨,有所谓“早、足、精”的说法,就是在同书的各种版本中,比较而言,是时代最早、内容最全、校刊最精的本子。底本一旦选定,往往被奉若神明,决不率意更改。但是在我所阅读的校注文本中,每每发现轻改底本的现象。有一部书稿的“校注说明”甚至说:“无校本可据者,据文义改、补、删、移,均不出校记。”可想而知,在“均不出校记”的前提下,任凭校注者“改、补、删、移”,面目全非就可能成为底本的结局。轻慢底本,莫此为甚。下面举几个底本不误而遭轻改的实例(因涉及具体撰写人员,恕不备列书篇名。下同):
凡学医道,不看《内经》,不求本源,妄意病证,又执其方,此皆背本趋末之务。
【校注】趋:原作“趣”,同音通假。
此条校注有两个问题:既然认为“趣”是“趋”的借字,为什么要改动底本呢?此其一。其实“趣”并非“趋”的借字,它本来就有“趋向”之义。此其二。
【校注】见:原作“现”,今据某本、某本(原有书名,现皆改作“某本”,下同)改。
“出现”与“出见”有什么区别,非要出校注不可?其实“出见”就是“出现”,见、现属古今字关系。
柴胡二分(使),引少阳之气,使出于胃中。
此条后一“使”字,底本原无。所述方剂为益气调荣汤,柴胡作为使药,功效是“引少阳之气出于胃中”,本来句通理顺,却硬据校本增补,导致句意床上叠床。
夫病有标本经络之别,药有气味厚薄之殊,察病之源,用药之宜,其效如桴鼓之应。
“桴鼓之应”,底本作“桴鼓之捷”,校注者据校本改“捷”为“应”。“桴鼓”谓鼓槌与鼓,鼓槌一敲,鼓声即出。古人既有“应如桴鼓”之句,也有“捷于桴鼓”之文,总之比喻相应迅速,因而这一改动纯属多余。
第二个“不要”:不要“有异必录”。
对于底本与校本之间的异文,有部书稿的“校注说明”说“有异必录”。所谓“异”,要分清几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底本是而校本非,二是校本是而底本非,三是底本与校本都正确,四是底本与校本都不正确。对于第一、三两种异文现象,不需要“有异必录”。第二种异文现象一般要“录”;第四种通常需采用理校或本校、他校的方法来写校记。在我阅读的几部书稿中,较多的问题是对第一、三两种异文现象也出校记。比如:
治病必求其本,邪气乃服。
【校注】服:某本作“覆”,“服”义胜。
既然底本较校本“义胜”,又何必出此校注呢?
由此可见伤寒非杂证之比,六经不同,传变各异。
【校注】由此可见:某本作“由此见用”,某本作“由此见”。
比较底本与校本,底本语意显豁通畅,这一校注显属多余。
《中医药古籍整理细则》规定出校的原则是“凡底本无误,校本有误者,一律不出校记”,这两例即属于此类情况。以上为第一种异文现象。
萝卜宽胸化痰,治咳嗽吞酸之症。山药健脾理肺,疗滑肠泻痢之疾。
【校注】宽胸:某本作“宽中”。泻痢:某本作“泄痢”。
“宽胸”与“宽中”,“ 泻痢”与“泄痢”,两两有何实质性的差异,而必须出注说明呢?
麝香牛黄并蝉蜕,芫蝥胆蛭与虻虫。
【校注】蝥:某本作“斑”。
《本草纲目·虫部三·斑蝥》:“斑,言其色;蝥,刺,言其毒如蝥刺也。”因而斑蝥简称“斑”或“蝥”皆可。这一校注也属蛇足。
以上为第三种异文现象。
第三个“不要”:不要视而不见。
对于底本中的内容,遇有必须加注的,不可熟视无睹,视而不见。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词语的解释,二是引文的出处。
词语的解释。
对于比较疑难冷僻的词语,在中医著作的旧注中,往往要在串讲时加以对释,甚至特意予以注释。比如《素问·病能论》的“后饭”、《伤寒论》“桃核承气汤方”后的“先食”,王冰训前者为“饭后药先”,陈修园解后者为“服药在未食之前”,都是饭前服药的意思。又如《太素》卷十一《府病合输》:“小肠病者,少腹痛,腰脊控尻而痛,时窘之后。”杨上善串讲“时窘之后”为“时急之月真
这是古人有关词语注释的优秀传统,我们应当进行承传。在我阅读的几部书稿中,多有此类当注而失注的现象,举几个实例说明:
今张氏以形盛色苍、禀质坚固者可受攻伐而多实症,形瘦色白、禀质柔脆者不胜攻伐而多虚证。二者分歧对勘,以为用药准绳,最有墙壁可循,学者尤宜书绅。
这段文字没有一条注释。我看至少有两个词语应当加注:一个是“墙壁”,这里用的是比喻义“赖以依靠的人或力量”,同我们所熟悉的基本义不同。另一个是“书绅”。“书”是“书写”的书,“绅”是束在腰间,一头垂下的大带,为古代士大夫的装束,“书绅”就是把要牢记的话写在绅带上,后因称牢记他人的话。
妊娠自三月成胎之后,两足自脚面渐肿腿膝以来,行步艰辛。
粗读之下,似乎没有什么疑难冷僻的文字。细品之余,发现其中的“以来”,用常用义解释欠顺,原来是“上下”的意思,不可失注。
引文的出处。
中医古籍中引文甚多,这与医学传承的原因密切相关。校注时遇到引文,一般都要注明出处。这是一桩苦差事,因为找原文不容易,很费工夫。但是,我们既然校注了,就应当弄清它的来龙去脉。下面举两个实例。
《经》云:因于暑,汗,烦则喘喝,静则多言,体若燔炭,汗出而散。
【校注】经:指《内经》。以下皆同。
这条注释有两个毛病:第一,注释“经”指《内经》,远远不够。是《素问》还是《灵枢》?是《素问》或《灵枢》的哪一篇?都是需要明确无疑的。应当注为“语出《素问·生气通天论》”。第二,注语“以下皆同”欠慎。要知道古人所引《经》语,固然大多出自《内经》,尤其是《素问》,但《难经》、《神农本草经》,甚而《伤寒论》、《金匮要略》中的文字,有时也会被视为《经》语来加以引用,何况同书后文所引《经》语就有出自《难经》的。
有部书稿载《人情论》篇,说:“人情之说有三:一曰病人之情,二曰旁人之情,三曰同道人之情。”以下便分别阐述这三种人情。这分明改写于明代李中梓《医宗必读·不失人情论》,而李中梓此篇又由张介宾《类经·脉色类》对《素问·方盛衰论》“不失人情论”句所加长篇按语删改而成。此类删改前人作品的现象,在中医古籍内并不鲜见,应当出注予以说明,以明源流。
第四个“不要”:不要触目皆是。
我曾写过一篇《本有其字,依声托义——通假字举要》的文章,其中说到:“对于通假字,不要像看蚂蚁似的,站起来看不到,蹲下去一大片。不说通假字,便不知道古人还会写别字,一说通假字,就认为古人文章别字连篇,把不是借字的也当成借字。”同样的道理,我们搞校注的,既不能视而不见,当注而失注,也不可触目皆是,不当注而注。主要有两种表现,下面各举两例:
一是枉注浅语。比如:
遂以备急丸五粒,觉腹中转矢气。
【校注】以:用的意思。
不明经络所过,不知药性所在,徒执一方,不惟无益,而又害之者多矣。
【校注】不惟:不但、不仅之意。
“以”作为介词,表示使用工具、手段之类,显而易见;“不惟”本是常用词语,视而见义。这些都是可以不必出注的。
二是滥引书证。比如:
秉质强者,或侥幸而愈,亦必迁延时日。
【校注】秉质:受于自然的资质。清·曾国藩《复刘霞仙中丞书》有“秉质之清浊厚薄亦命也”语,可参阅。
如太阳中风服桂枝汤,有云服药已歠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
【校注】歠:饮,喝。《说文》有“歠,饮也”,《广韵》有“歠,大饮”,《楚辞·渔夫》有“众人皆醉,何不餔其糟而歠其酾”语,可参阅。
第五个“不要”:不要“张冠李戴”。
这也较多地出现在引文中。明明引用的是张三的话,却找到李四头上去。比如:
薛氏曰:前证若风寒所抟,用紫苏饮加生姜;气血虚,用八珍汤;若腹胀痛,用安胎饮加升麻,不应,兼补中益气汤。
【校注】王肯堂《女科证治准绳》卷四“胎前门”《小腹痛》:“[薛]证若风寒所抟,用紫苏饮加生姜。气血虚,用八珍汤。脾气虚,用六君子汤。中气虚,用补中益气汤。”
【校注】见《济阴纲目》卷九“胎前门”《风痉》引薛立斋语。
这两条都引用薛立斋的言论或治法,却分别从王肯堂的《女科证治准绳》与武之望的《济阴纲目》中转引,未免“顾左右而言他”。这两条都是说妇科病证,薛立斋有《校注妇人良方》,可从中明其出处。
第六个“不要”:不要“一夫二娶”。
所谓“一夫二娶”,是指一个词语取用两个义项。这是在各种古籍注释本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校注书稿中也屡见此类现象。比如:
【校注】贻讪:贻是赠送,遗留;讪是诽谤,羞惭。此谓恐将浅薄之论遗留后人而遭到讥笑。
“贻”确乎有“赠送”、“遗留” 等义,“讪”也委实有“诽谤”、“羞惭”等义,关键是在这里取它哪个义项,二者只能取其一。后面的串讲倒还差强人意,“贻”宜取“遗留”义,“讪”宜取“讥讽”义。
伤寒断不可强绝其食,宜少少与以米饮,与以稀粥,扶持胃中之气,使胃气充足,邪自不能入矣。即有胀满不思食,或食之而反不快者,诊其病在何经,消息治之,亦不必用消食之药。
【校注】消息:涵义有二:一指体察斟酌病情,《伤寒论》有“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语;二指调养,《金匮要略·疟病脉证并治》有“弦数者,风发也,以饮食消息止之”语,可参阅。
姑且不说所引两条书证纯属多余,只讲“消息”一语的意义。是的,在古代医书中,“消息”主要有“斟酌”与“调理”两个义项,问题是在上述具体语境中,它是什么意思,总不能既有“斟酌”义,又有“调理”义吧?愚以为宜取前一义。
文言词语普遍着多义现象,这在常用词语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一词多义的语言现象存在于词语的静止状态,也就是储备状态中,而当词语一旦进入句中,处于活动状态,也就是使用状态时,由于受到上下文的制约,任何多义词必然呈现出单义性,义项只能是唯一的,而不能并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义项。有人或许会提出疑问:辞书不是经常有并列的两个解释吗?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它后面总要跟着两条书证,依此对应前面的两个解释。
第七个“不要”:不要“乱点鸳鸯”。
这是就标点来说的。在我所审读的校注文稿中,标点错误也是比较常见的现象。我们看两个实例:
分而为六经六气,可合而为寒热虚实,亦可缘仲师之言浑融,或隐或现。
前两句的结构是“分而……,合而……”,前者为“可”,后者为“亦可”。如此理解,便可作出如下正确标点:
分而为六经六气可,合而为寒热虚实亦可,缘仲师之言浑融,或隐或现。
又如:
不知通可去滞,古人不废,栝楼、半夏早见农经。
“古人不废”什么?没有下文了,“不废‘的是“栝楼、半夏”。《神农本草经》早就记载了:栝楼主“烦满”,半夏主“心下坚”,有“下气”的功用。如此理解,便可作出如下正确标点:
不知通可去滞,古人不废栝楼、半夏,早见《农经》。
第八个“不要”:不要拖泥带水。
就校注的用语来说,要力求规范简洁,而不要言不及义,拖泥带水。比如:
癸丑岁,予在王府承应,至爪忽都地面住冬。
【校注一】地面:当地、本地之义,此作地方。
【校注二】住冬:越冬。古时游牧民族至冬季入居冬房,在冬草场放牧,称“住冬”。
【校注三】至爪忽都地面住冬:1253年,罗天益与窦默同隨忽必烈在爪忽都越冬,期间曾向窦默学习针法。
“至爪忽都地面住冬”句,校注者对“地面”、“住冬”与全句分别出注三条,其实这三条完全可以并为一条,即用第三条带出另两条。
是呕吐慎勿骤补,少与参芪,下焦复闭,呕吐仍作也。
【校注】此句意义有不通的地方,“下焦复闭,呕吐仍作”的前面应当加上“如果骤补,多与参芪”八个字,意思就完整了。
校注者的本意是想说明此条存在文意跳脱的现象。文意跳脱系一种修辞手法,即省略同上句意义相反的分句,致使文意不相连贯,给人以文意跳脱的感觉。“下焦复闭,呕吐仍作”并非“慎勿骤补,少与参芪”的后果,而是由“骤补”所致。校注者对此加以提示,无疑是正确的。但此条校注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认为“意义不通”,实在是冤枉了古人,也是对跳脱手法的曲解。二是需要着重指出的,此条注语“水分”过多,十余字就能说清的,竟然用了四十多字。可以改为:据文意,“下焦复闭”前宜有“若补之过急”意。
说了八“不要”,最后说一“要”。
要有“板凳”精神。
“板凳”精神还要求做学问要认真细致。在认真细致面前,有许多差错都是可以避免的。古人强调“读书破万卷”。读书万卷是说广博地读,但还不够,尚须着力于一个“破”字。就文献学者而言,“破”即透过字面表层,看穿字底含义,借助书目杂著,考镜学术源流,这就要有“板凳”功夫。
恒河沙数的中医文献至今还隐藏无数疑案,扑朔迷离,需要侦破,多有处女之地,一片荒芜,等待开垦。唯其如此,读“破”能力是中医文献学者的看家本领,“板凳”命运是中医文献学者的不二造化。
“板凳须坐十年冷,文章不著一字空”。坐冷板凳,做真学问应当成为学者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