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家拿了113万赔款,无关背叛
(2009-05-22 0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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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谭家拿了113万赔款,无关背叛
王石川
杭州市公安局20日晚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 公安机关侦查已经终结,5月20日, 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害者家属与肇事方已经达成协议,受害者父母获赔113万元。( 5月21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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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程序的启动,飙车案渐趋平静,就在这个关口, 传出了113万赔款的消息。这仿佛是一记巨石, 激起了叠复的网络涟漪。更耐人寻味的是, 这一消息使网民产生分化,甚至导致不少网民的倒戈。 本来对富二代痛心疾首,对飙车行为恨之入骨, 对谭卓之死满怀同情、对谭卓父母无限支持的网民, 转而唾骂谭卓父母。
这真是一次让人百味杂陈的方向性转折, 从一些网民的复杂心态可以窥见。比如,不少网民铁定认为, 113元的赔款,足以说明谭家与肇事者家属完成了从“仇敌” 到握手言欢的“媾和”。在金钱的轰击下,谭家被砸晕了, 丑陋的资本再一次笑到了最后。甚至有人认为,113万赔偿是“ 封口费”。两个家庭如此对话,更是使一些网民意识到, 他们被愚弄了,原本为正义而战的网民被抛弃了, 谭家太不识好歹了,如此见利忘义, 怎能对得起那些鼎力为正义而战的网民?因此我们可以看到, 不少网民发出愤怒的吼声,甚至是悲凉的叹息,“这个社会, 有奶的不一定是娘,但是有钱的绝对是爷!”
网民有这些愤激之辞并不奇怪,的确, 113万的赔款给人造成的印象即是,两家一旦握手言欢, 正义必将遍体鳞伤。更何况基于现实体验, 许多人早就埋下了有钱好办事的价值判断。揆诸一些残酷事实, 花钱减刑的确存在。在这一语境下审视113万赔款, 不能不使一些网民重新勾起了痛苦的记忆。
但不管如何,彼是彼,此是此。谭家和肇事方达成协议,符合法律。 换言之,双方家庭的协商行为并不违法,正如报道所称, 公安交警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主持了该起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双方于18日达成协议。
至于113万赔偿是不是“封口费”, 谭父以及谭家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给予了否定。据报道, 在调解时,谭父表达了两个观点——一,决不做交易, 不能用钱来买刑;二,赔偿的问题,看对方家属的态度。 而律师亦称,这份协议没有什么所谓的内幕,这只是一个民事赔偿, 民事归民事,刑事归刑事。由此观之, 即便即便肇事方赔偿113万,也不等同于可以不负刑事之责。
当然,网民之所以愤愤不平,是感觉谭父就临阵“变节”之嫌, 按照他们的观点,谭父就应该和肇事方死磕到底, 否则便辜负了他们。其实,这大可不必。 网民在为谭家而战实际上是为正义而战,为公共利益而战, 一定程度上也是为自己而战,因此,既不能强行索取谭家的感谢, 也不能干涉谭家和肇事方在法律范围内的正当协议。 至于日后该案是否存在枉法现象,网民自可静观,如果有枉法现象, 网民自可继续表达愤怒,但不必唾骂谭家。
说白了,不少网民之所以愤愤不平,有强烈的剥夺感和抛弃感, 是因为他们担忧这种协议存在腐败。英国思想家培根说:“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 因为这些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 而不公平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公平判决是涵养公民法律信仰、 革除网民腐败想象的最好方式。因此, 这就要求司法部门秉持良知和法律要义,公平办案。 且让我们睁大眼睛,拭目以待接下来的判决。
王石川
杭州市公安局20日晚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
http://news.qq.com/a/20090520/
随着法律程序的启动,飙车案渐趋平静,就在这个关口,
这真是一次让人百味杂陈的方向性转折,
网民有这些愤激之辞并不奇怪,的确,
但不管如何,彼是彼,此是此。谭家和肇事方达成协议,符合法律。
至于113万赔偿是不是“封口费”,
当然,网民之所以愤愤不平,是感觉谭父就临阵“变节”之嫌,
说白了,不少网民之所以愤愤不平,有强烈的剥夺感和抛弃感,